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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考前冲刺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考试吧 2013-9-11 11:37:21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第 1 页:单选题
第 5 页:多选题
第 6 页: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
第 7 页:案例分析题
第 8 页:参考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

  41.【答案】ABCD。解析:《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A正确。《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C正确。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正确。本题应A、B、C、D。

  42.【答案】ABCD。解析: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43.【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抗税罪的客观方面。《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这一规定,暴力和威胁方法是抗税罪法定的行为方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44.【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的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45.【答案】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罪数形态的处断原则。所谓“从一重处断”是指对具体罪数形态所触犯的数个罪名,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所以,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前提是犯罪行为触犯数个异种罪名。在罪数形态中,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的只有两种: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在本题所给出的几种罪数形态中,继续犯、吸收犯只触犯一个罪名,所以不可能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46.【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平等原则的内容。平等原则是民法的根本性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了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当事人的地位平等是平等原则的首要内容,基于地位平等派生出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平等协商。故本题选项A、C符合试题要求。B项意思自由是民法自愿原则的核心内容,D项等价有偿是一项独立的民法原则,体现的是民事活动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所以,B、D项不符合题意。

  47.【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判决离婚是指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当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该规定,A项分居满一年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排除。其他三项属于准予离婚的情形。故答案应为BCD。

  48.【答案】ABCD。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

  49.【答案】ABC。解析: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故选项A、B、C应选。另外,根据《专利法》第23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50.【答案】ABCD。解析:根据《继承法》第7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选项A、B、C、D都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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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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