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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答案】C。解析:在我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被区分为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两大类。其中非企业法人又分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中国摄影协会即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22.【答案】D。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第71条,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据上,选项A、B、C都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故选项D应选。
23.【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4.【答案】C。解析:民事事实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相对,是指行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者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比如因创作而发生的著作权关系,故本题应选C。选项A、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选项B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
25.【答案】A。解析:根据《民事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选项A,权利人申请仲裁属于“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故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26.【答案】C。解析: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不包括行为,故选项C错误。
27.【答案】D。
28.【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
29.【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虽然具有自然死亡同样的效力,但毕竟不是自然死亡。尚未自然死亡的被宣告死亡人还会在宣告死亡期间实施民事活动。因此,《民法通则》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而不是部分有效或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故答案选择A项。
30.【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该车所有权已经转移,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善意第三人是指对主张该登记欠缺有正当利益的第三人。丙不属于第24条规定的第三人,故没有对抗的问题。
3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取得程序和条件、保护期以及限制。我国的专利权主要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他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表明,外观设计首先应当富有美感(D项)。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申请后,按照专利法的规定,无需进行实质审查,采取的是初审登记制,只要经过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就授予专利权。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的表述是正确的(A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10年,也符合专利法的规定(B项)。只有C项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强制许可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故此,符合题意的选择应当是C项。
32.【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3.【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出租人的权利、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出租财产,仅仅是财产使用权的转移,财产所有权还属于出租人,出租人当然有权进行处分转让租赁物。但毕竟租赁合同在先,转让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而言,当然是继续有效。此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即《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故只有D项符合题意。
34.【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5.【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发出后,对要约人何时产生约束力,这对要约人而言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而非要约发出生效。故A项表述错误,B项表述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9、20条规定,要约人可以在要约生效后撤销要约,但撤销要约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即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因此,不是说只要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因此C、D两项表述是错误的。
36.【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不论什么遗嘱,都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以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相对自书遗嘱而言,信任度较低,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条件较为严格,即必须具备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只有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只要写明日期即可。故答案为C项。
37.【答案】A。解析: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所谓原始取得是指基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意思表示)的取得,例如对遗失物、漂流物等的拾得;继受取得是指由他人的转移(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包括继承和转让。本题中,A选项中甲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是继受取得,当选,B、C、D都是原始取得。
38.【答案】C。解析:选项A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加以调整。选项B、D的关系属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选项C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
39.【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姓名权的内容。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属权利,其内容主要是决定、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干涉,其绝对不能转让。故只有D项符合题意。
40.【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饭店与甲之间虽然有协议,但是该饭店经理未经甲的同意将照片寄送杂志发表,这一方面违反了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面也侵犯了某甲的肖像权,所以A、C项正确,故不选。
依据《著作权法》的原理,摄影作品是作品,著作权归属作者。而本题中经理在工作期间利用本单位的器材和机会拍照,因此本题中照片应属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应归饭店所有。所以B项正确。餐饮杂志的行为未经某甲的同意,并且营利性地使用某甲的肖像,构成了侵犯某甲的肖像权的行为。但是对某甲的隐私并没有构成侵犯,因此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