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不管是哪个时代,法律都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的最有效手段,也是每个时代所必不可少的,为大家带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社会原则,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法,也更好的做好政法干警考试备考。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社会原则大致可概括为:
(一)反映当代中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有:
(1)以“三个有利于”(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标准,坚持和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
(2)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并不断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共存的分配制度原则;
(3)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
(二)反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要求的原则
这些原则有: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安定团结的前提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则;
(2)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确认、保护和发展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不断加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的原则;
(3)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原则;
(4)在对外关系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原则;
(5)坚持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当的领导和执政水平的原则。
(三)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
这些原则有:
(1)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原则;
(2)优先发展教育、发展科学技术,建设和谐文化、弘扬中华文化、推进文化创新的原则;
(3)推动以“五爱”为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培养“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原则;
(4)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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