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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法律的含义
—、汉语中“法”与“法律”的词义
在中国古代,法与刑是通用的;法从古代起就有公平的象征意义;古代法具有神明裁判的特点。汉字 “律”,据《说文解字》解释:“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把律解释为均布,说明律有规范 人们行为的作用,是普遍的、人人遵守的规范。在秦汉时期,“法”与“律” 二字已同义。《唐律疏义》更明确 指出:“法亦律也,故谓之为律”。把“法”和“律”连用作为独立合成词,却是在清末民初由日本传人。
二、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含义
在西文中,除英语中的Law同汉语中的“法律”对应外,欧洲大陆的各民族语言中都用两个词把“法”和 “法律”分别加以表达。比如,拉丁文的Jus和Lex,法文中的Droit和Loi,德文中的Recht和Gesetz,意大利 语中的Diritto和Legge,西班牙语中的Derecho和Ley,等等。值得注意和思考的是:(1)西文中的Jus、 Droit、Recht等词既表示“法”,又兼有“权利’’ “公平” “正义’’等富有道德意味的抽象含义。(2) Lex等词通 常指具体规则,其词义明确、具体、技术性强。(3)有学者认为,法指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的道德公 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的法律规则,法律是法的真实或虚假的表现形式。这也就是“自 然法”与“实在法”对立的法哲学概括。
三、当代中国“法”与“法律”的使用
我国当代法学理论上,法律有广狭两层含义。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法律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亦即 狭义的法律。而在广义的用法上,法律不仅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而且泛指一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我们现在的教科书中所说的一般意义 上的法律,则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法学中,一般意义上的法 律有时又被简称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