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面授 - 团购 - 书城 - 视线 - 模拟考场 - 考友录 - 论坛 - 导航 -
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专业综合II > 模拟试题 > 政法干警 > 国家 > 正文

2013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模拟测试卷及答案一

第 1 页:单选题
第 5 页:多项选择题
第 7 页:简单题、分析题、分析题
第 8 页:参考答案

  22.【答案】D。解析:A项中,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服兵役明显是公民的义务而非权利,所以A是错误的。《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可见休息权的主体是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所以B也是错误的。《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所以C项也是错误的。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和《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以D是正确的。

  23.【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故选8项。

  24.【答案】C。解析:在国籍的取得上,我国采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但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确定国籍,同时不承认双重国籍。故选C项。

  25.【答案】C。解析:宪法规范原则性强弱与适应性强弱成正比,与社会实际调整功能强弱成反比。

  26.【答案】A。解析: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7.【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第67条第l7项的规定,决定特赦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职权。所以B项是正确的。

  28.【答案】B。解析:柔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

  29.【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的规定,B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而不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范围。所以B应选。

  30.【答案】C。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本题选C。

  31.【答案】B。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6条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该法第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故B项正确。

  32.【答案】D。解析:西汉末年,罢丞相,原丞相之职改为三公之一的司徒,成为坐而论道之官,丞相的权力归属于尚书台。因此本题答案为D。

  33.【答案】C。

  34.【答案】A。解析: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本题案例中甲被乙诬告而被定为死罪,根据秦代诬告反坐的刑罚适用原则,对乙应以甲被判处的刑罚加以制裁,即乙应当被判处死刑。故本题选A。

  35.【答案】D。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还存在很多其他的成文法典,A错误。“六禁”主要规定在《杂法》篇中,B错误。《盗法》主要是侵犯财产类的法律规定。危害他人人身的法律规定主要规定在《贼法》,C错误。《法经》的特点在于诸法合体、以刑为主,这也是中国古代一些法典的共性。D正确。综上,正确答案为D。

  36.【答案】D。解析:按照唐律规定,死刑执行是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这段时间之内,但三谋(谋反、谋大逆、谋叛)和恶逆犯罪应处死刑的,不受时间限制。故选D项。

  37.【答案】C。解析:“六杀”中的“误杀”是指种种原因而杀错了对象,而非过失杀人,A错误。六赃中的“坐赃”是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B错误。“十恶’’中的“不义,,是指杀害本府长官和现授业老师的行为,C正确。《唐律疏议》规定,除了老幼废疾和具有特殊身份之人,都可以使用刑讯。D错误。正确答案为C。

  38.【答案】D。解析: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而成的法规,在法典编纂体例上被称作刑统。所以D选项正确,当选。ABC选项错误。不选。

  39.【答案】A。解析:唐代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称之为自首。但是犯罪被揭发或者被官府追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之为自新。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BCD选项均正确。不选。

  40.【答案】D。解析:《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41.【答案】C。解析:宋朝的磨勘院是主管京官考课的行政机构,而不是司法机构。故选C项。制勘院、推勘院是宋朝的临时性中央司法机构,其职权是负责皇帝交办的案件。审刑院是监督三法司的皇帝御用的中央司法机关。

  42.【答案】B。解析:秦朝徒刑主要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枷号是明朝创立的一种耻辱刑。

  43.【答案】B。

  44.【答案】C。

  45.【答案】A。解析:唐朝对三次犯处徒刑以上的盗窃犯、强盗犯、抢劫犯等,采取累犯加重原则。即三次犯盗窃罪以上的徒刑犯罪,升格处流刑(二千里),对于三次犯盗窃罪以上的流刑犯罪,升格为死刑(绞刑)。故选A项。诬告反坐是指对于诬告犯,以所诬告的罪名惩罚诬告人,该原则在秦朝就已经存在,唐朝沿用。刑不累加适用于重罪吸收轻罪,与累犯加重原则正好相反。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唐朝刑法适用总原则,不能具体适用于盗罪。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