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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模拟测试卷及答案三

第 1 页:单选题
第 6 页:简答题、分析题、论述题
第 7 页: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解析: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是指以古罗马法,特别是以l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2.【答案】A。解析: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依据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个人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社会法律意识是集中反映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法律文化、法律传统,体现一个社会法制的总体发展程度的法律意识。题中的表述恰符合社会法律意识所包含的内容.故A项正确。

  3.【答案】D。解析: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条件之一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事实,人的死亡属于法律事件中的自然事件,即不可避免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法律行为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A选项错误,不选。导致公安机关逮捕李大牛的事实是李大牛杀死张二虎,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来说是由于李大牛死亡,这属于法律事件中的自然事件。所以B选项错误,不选。事实构成,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引起同一个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原因是李大牛死亡,属单一事实,非事实构成。所以C选项错误,不选。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是由于李大牛死亡这个自然事件。所以D选项正确,当选。

  4.【答案】C。解析:一般法与特别法是以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对法所做的分类。

  5.【答案】A。解析: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表现形式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所作的分类。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的所有法律规范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整体。法律体系就是部门法体系,具有国内性、现行性、部门性、联系性等特征。故只有A项表述不正确。

  6.【答案】C。解析:法律关系是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项中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B项中的关系不是由法律调整所形成的;D项中的关系不合法,不属于法律关系。

  7.【答案】B。解析:执法,即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贯彻和执行法律的活动。B项属于司法活动。

  8.【答案】D。解析:本题中,合同具体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仅仅是合同相对方发生了变化,所以是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

  9.【答案】D。解析:法的作用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之分,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主要体现着法律的社会性.但在本质上与法律在维护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并不矛盾。D项表述错误。

  10.【答案】A。解析:国务院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有三种名称:条例、规定、办法。“办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因此本题中国务院的行为是立法行为。

  11.【答案】C。解析:法的制定的基本原则是在法的制定的整个活动中贯彻始终的行为准则,它是指导思想的规范化和具体化,是指导思想体现的形式和落实的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的立法,一般来说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三)总结国内实践经验和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四)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六)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七)维护法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与及时创、改、废相结合的原则。

  12.【答案】D。解析: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原则是指司法上的平等,而并非立法上的平等。

  13.【答案】A。解析:B项中纪检监察部门不是国家权力机关;C、D项不属于法律监督行为。

  14.【答案】D。解析:法律规范在成文法中当然由法律条文体现出来,但一个法律规范并不一定等于一个法律条文。一个法律规范可以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一个法律条文也可能包括几个法律规范。

  15.【答案】C。解析:甲、乙(非法)同居关系由于不符合法律关系的法定性,因此不是法律关系,甲、乙由同居关系到夫妻关系后只是形成了法律关系,而非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A选项错误。引起同居关系的事实多种多样,也没有统一的法律后果,因此只是一种客观事实;引起夫妻关系形成的事实有二:双方自愿协议(法律行为)和登记(相对事件),由于这两个事实都具有法定性且具有明确的法律后果,因此是法律事实。故B选项错误而C选项正确。同一法律事实可以引起多种法律关系的变动,同一法律关系的变动往往需要多个法律事实。若甲、乙一方婚后死亡,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会引起婚姻关系终结、继承法律关系的开始,还有可能导致保险合同关系、劳动关系终结等。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16.【答案】D。解析:根据《选举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故选D项。

  17.【答案】C。解析: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国家公权力划定了一个界限,避免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侵害,也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所在。其他各项也是宪法体现的价值,但不是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18.【答案】D。解析: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故选D项。

  19.【答案】C。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因而可知,本题选C。

  20.【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第3款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故排除A项。根据《宪法》第130条第2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故排除8项。根据《宪法》第124条第2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故排除C项。根据《宪法》第93条第4款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但《宪法》并没有有关中央军委主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故选D项。

  21.【答案】C。解析:《独立宣言》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于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因此被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是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

  22.【答案】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因此答案D正确。

  23.【答案】D。解析:答案A符合《选举法》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的规定;答案8符合《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第27条第2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答案C符合《宪法》第40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规定;答案D该分行以身高为由不予录用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侵犯了该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24.【答案】A。解析:宪法第l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应选A。

  25.【答案】C。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可知A选项错误,不选。《宪法》第lll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B选项错误,不选。依照《宪法》第lll条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机构维护社会治安。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是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所以 D选项错误.不选。

  26.【答案】A。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7.【答案】D。解析:《宪法》第6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6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据此,D项不属于全国人大的罢免范围。

  28.【答案】D。解析:制宪机关是指一国有权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制宪机关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并且是拥有制定宪法的权力的国家机关。制宪主体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在我国,人民是制宪主体,只不过是间接行使该项权力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标志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故本题答案为D。

  29.【答案】A。解析: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所谓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与国民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根据外国宪法自嘶史知识,l830年法国宪法是由法国人民代表与君主协商制定的宪法,是协定宪法;1777年美国《邦联条例》、l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是由人民或人民代表机关制定的.属于民定宪法。l889年日本宪法是以日本天皇名义颁布的宪法,属于钦定宪法。故本题答案为A。

  30.【答案】C。解析: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复合制国家是指有两个或多个成员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邦联和联邦两种形式。邦联是几个独立的国家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各个成员国保留有自己的主权;邦联议会或成员国首脑会议是协商机关,其决议需经成员国认可方有约束力;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邦联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是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等)组成的复合制国家。本题正确答案为C。

  31.【答案】D。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

  32.【答案】D。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故A正确。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故B正确。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C

  正确。在《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仅2个多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因此,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故D错误,选D。

  33.【答案】D。解析:清末为了配合修律工作的进行,对司法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包括对司法机关的改革和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其中。诉讼审判制度改革的表现之一就是初步规定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故选D项。

  34.【答案】C。解析: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即对于共同犯罪,采取区分首从的处断原则。故A项错误。按照唐律规定,斩等减刑一等,应当减为流刑三千里,而不是绞刑。故B项错误。唐律规定,自首者原其罪,即对于自首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故C项正确。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故D项错误。

  35.【答案】D。解析:宋太祖为了加强对三法司的控制,特在皇宫中设立审刑院,以监督三法司的司法活动。故选D项。不过,审刑院干扰了三法司正常的司法活动,故宋神宗实施元丰变法,裁撤审刑院,恢复了三法司的职权。宣政院为元朝司法机构,制勘院和推勘院为宋朝临时性司法机构,受理皇帝交办的案件。

  36.【答案】C。解析:唐律十二篇包括:名例:规定了定罪量刑的原则,如五刑、十恶、八议等。卫禁:关于曹卫宫殿.保卫关津要塞的法律。职制:主要是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规定。户婚:主要是户籍,田宅、赋役和婚姻家庭的规定。厩库:是关于保护官有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规定。擅兴: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以及禁止擅自兴兵、兴造的法律规定。贼盗: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和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斗讼:是关于斗殴伤人和控告、申诉等方面的法律。诈伪: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不能编入其它篇的内容,皆编人此篇.如买卖、借贷、市场管理,以及奸情的法律规定。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建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

  37.【答案】A。解析:刺配刑是将杖脊、刺面、配役三刑同施于一人,此刑开了封建后期各朝复活肉刑的先河。

  38.【答案】C。解析:凌迟刑始于五代,正式成为法定刑是在宋代,正式入律是在明代,被废除是在清末。故选C项。

  39.【答案】C。解析:国民政府的实权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形式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民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民大会),其常设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国民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政治协商会议属于国民党形式上的各党派参政议政组织。故选C项。

  40.【答案】D。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了普遍、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故选D项。

  41.【答案】A。解析: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故选A项。据《左传.昭公六年》记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五刑为我国古代五种主体刑,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刖、宫、大辟,封建制五刑为笞、杖、徒、流、死。

  42.【答案】D。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故D不准确。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故A是准确的。《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故B准确。《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

  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故C准确。

  43.【答案】D。解析:商鞅变法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二是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三是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四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包括五个方面:其一,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全体臣民特别是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者,“以吏为师”;其二,“轻罪重刑”。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其三,不赦不宥,反对赦宥,主张凡有罪者皆应受罚:其四,鼓励告奸;其五,实行连坐。A项,商鞅建立了郡县制,而在西汉时取消了郡县制,实行分封制。B项,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的内容。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进一步。强调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是西周的法制思想。C项,在商鞅在变法过程中是奖励耕织重农抑商的。

  44.【答案】C。解析:《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首创了总则篇,篇名为具法。故选C项。《刑书》指的是春秋时期郑国子产的铸刑书于鼎的活动,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但该活动没有创立总则篇目,《秦律》、《汉律》都继承了《法经》总则篇目具法的名称。

  45.【答案】D。解析:元朝专理蒙古王公贵族案件的中央司法机关是大宗正府,大宗正府的地位高于刑部。故D项表述正确。A项错在:元朝的强奸幼女罪是指强奸l0岁以下的幼女,而不是l4岁。B项错在:元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省,宋朝中央最高行政机关是中书门下。C项错在:元朝制定的《条画五章》是元朝的第一次汉化立法,《风宪宏纲》是元朝监察立法的最大成就,但不是第一部汉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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