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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第63条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的人员范围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及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故选D项。注意:全国人大罢免副职负责人的范围仅限于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和中央军委副主席。
22.【答案】C。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由此可见,A项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l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l条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而B项中被告为县教育局。并非县人民政府,因此B项案件由县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l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因此,某省人民政府只能制定《某省行政程序暂行规定》,全国性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5条规定:“……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D项
符合法律规定。
23.【答案】A。解析:宪法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的特殊性等特点。但宪法的首
要特点是内容的根本性。故选A项。
24.【答案】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最高监督权的行使机构。
25.【答案】D。解析:《国家赔偿法》是l994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它不属于基本法律,其他三个均是
由全国人大制定的,都是基本法律。
26.【答案】D。解析:英国没有宪法典,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所以只有D项是正确的。
27.【答案】C。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
示和规章。
28.【答案】C。解析:这是考查对制宪权内涵的理解,在四项中,只有C项是错误的。因为一般认为制宪权是
创制宪法的权力,而立法权是由宪法所设定的权力,两者明显不处于-_个层次。
29.【答案】D。
30.【答案】D。解析:ABC三项均为全国人大的职权,只有D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31.【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纲领的性质。l954年宪法是我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后两部宪法性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之前制定的。
32.【答案】A。解析:亲属相隐不为罪原则又称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唐朝称为“同居相为隐”原则。“亲属相隐不为罪”是指亲属之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源于儒家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该原则确立于汉宣帝时期,故选A项。
33.【答案】C。解析: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对六部的控制,特设了专门监察六部的机关——六科给事中,即六部中每一部都设给事中,作为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是明代特设的法律监察机关。明朝的六科直接隶属于皇帝。故选C项。都察院是明朝最高中央监察机关,它不是专门监督六部的机关,而是综合性监察机关,其权限要比六科广泛。大理寺在明朝是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明朝没有御史台,御史台在隋、唐、宋、元时期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明太祖朱元璋将其改为都察院。
34.【答案】C。解析:北齐政权将廷尉改为大理寺,并扩大了编制,使得大理寺成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故选C项。
35.【答案】B。解析:唐朝的中央司法行政机关是刑部,刑部还是唐朝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与大理寺、御史台并称“三法司”。故选B项。在唐朝,大理寺主审判,御史台主监察。吏部不属于三法司,而是隶属于尚书省的六部之一,主管官吏管理。
36.【答案】D。解析:唐律将有关强奸、和奸、亲属相奸等犯罪规定在唐律12篇中的《杂律》中。《名例律》属于《唐律》的总则,规定的是立法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户婚律》规定的是户籍管理、赋税征收、徭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如继承、七出、三不去等。《贼盗律》规定的是恶性杀人、伤人的法律。
37.【答案】B。解析:“式”作为法典形式最早出现于南北朝西魏时期,当时编纂了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被称为《大统式》,该部“式”也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式,它成为隋唐时期四种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律、令、格、式)。故选B项。
38.【答案】B。解析:宋朝的折杖法中,臀杖一共十等,即将封建制五刑中的笞刑和杖刑分别折成五等臀刑.总计十等。故选B项。
39.【答案】B。解析:判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就是由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须报司法院核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故选B项。立法院是有名无实的“牌位”机关。排除A项。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是实权领导机关和控制立法权的机关,但并不过问司法事宜。排除C项。国民大会是国民党形式上的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排除D项。
40.【答案】C。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确定了“三三制”的宪法组织原则,该原则就是在参议会中确定共产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分子各占1/3,该原则由参议会通过,故参议会是管理政权的机关。
41.【答案】A。解析:西周时期将民事诉讼费用称为“束矢”,将刑事诉讼费用称为“钧石”,将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将借贷契约称为“傅别”。故选A项。
42.【答案】B。解析:唐朝的御史台是专门受理行政诉讼的中央司法机关,御史台也是唐朝中央最高监察机关。故选B项。在唐代,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刑部是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也是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而吏部则是主管官吏管理的六部之一。
43.【答案】D。解析:唐朝的“十恶”大罪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不道、恶逆、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罪,其中,只有“不道”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故选D项。不道,考生不要望文生义,其含义是:杀死没有犯死罪的一家三人以上或者将人残忍肢解的犯罪,不要自认为“不道德”。
44.【答案】A。解析:汉宣帝时期确立了“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即对于一定范围的亲属犯罪,可以相互隐瞒而不负刑事责任。故A项表述正确。秦朝首次确立了“诬告反坐”原则,而不是汉朝。故B项错误。对于上请案件.须由廷尉最终上报皇帝裁决,廷尉没有最终决断权。故C项错误。秦朝是唯一以身高确认刑事责任年龄的朝代。汉朝则采取用年龄划分刑事责任。故D项错误。
45.【答案】C。解析:《元典章》是元朝地方政府对元世祖至元以来至元英宗至治时期约50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圣旨条例的汇编。《元典章》虽然不是中央政府颁布的法规,但它系统地保存了元朝法律的内容,成为研究元朝社会及法律的珍贵材料。故C项正确。《大元通制》是元英宗至治时期模仿唐、宋旧律体系颁行的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它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的基本状况。《大札撒》是元朝立国前制定的习惯法。《至元新格》是元朝立国后颁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