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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重新办理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调整后)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书办理时间:2014年5月12日- 5月23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曾办理过证书的请携带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两寸照片一张;合格人员2013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2)未曾办理过证书的请携带合格人员2013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3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321室)办理资格证书。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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