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1号的文件精神,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5、16日举行。为做好该项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民营企业、非公组织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5日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6日上午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取网络阅卷,作答主观题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后,打印“报名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考试费用,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表”的上方。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3月29日
2、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时间:3月18日-3月29日(每天10:30-13:30 15:30-17:30节假日休息)
四、考试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邮编:1003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联系电话:010-66016392
联系人:张杰
五、考点设置
根据各师报名情况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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