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团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兵团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6月14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5日 上午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社会工作者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与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4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进入此次考试的报名入口,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按照属地化管理方式,在规定的资格审核及确认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及确认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缴费办法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 3月25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8日- 3月25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邮编:10030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联系电话:010-66016392
联系人:张杰
六、考点设置
根据各师报名情况设置考点。
七、准考证打印
2014年6月8日-11日(由考生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八、成绩查询相关事宜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助理社会工作师2个科目,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设3个科目,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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