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6〕14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18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6月19日 |
0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定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9∶00-4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3月31日9∶00-4月15日16∶00。
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时间,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6年3月30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4月14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其余应试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材料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复印件备查。
(三)应试人员可于4月13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9:00至6月19日14∶30。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
(六)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枣庄、潍坊、莱芜、聊城、菏泽设置考区。
六、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信息设置为: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38 社 会 工 作 者 |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 |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03.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 |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七、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文件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3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编:100032,电话:010-58124852,58124840,58124841。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4日
附件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方式及途径 |
报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
3月22日前 |
协同办公平台 |
报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资源表》 |
6月3日前 |
传真至0531-88190514 协同办公平台 |
报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试卷领取及值班信息表》 |
6月14日前 |
协同办公平台 |
从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
6月16日 |
专人专车 |
考试实施 |
6月18日 6月19日 |
考试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考前准备情况、开考情况、考试结束试卷回收情况。 |
将答题卡、座次表及主观题科目第二联考场情况记录单(各考区自行复印留存作违纪处理)送至指定地点 |
6月20日 |
专人专车 |
报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情况表》 |
6月24日前 |
传真至0531-88190514 原件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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