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4月10日;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4月11日—13日;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2日—4月16日。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以前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无需现场审核,系统自动资格审核通过。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和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考试时间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2017年6月18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二)社会工作师
2017年6月17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7年6月18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下午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五、考区设置
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六、考试费用
根据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
七、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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