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2日至6月23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6月22日下午14:00至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
6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客观题);
6月23日下午14:00至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
6月23日下午14:00至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9年4月8日9:00开始至4月17日16:00结束。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三、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文件和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的文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阶段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全部考生需在报名后于2019年4月8日9:00至1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全部考生报名各时间阶段安排与具体要求如下
时间安排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019年4月8日-4月17日 |
网上填报信息 |
1.本人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信息、上传照片、选择相应级别考试、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2.使用 A4 纸下载打印《2019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特别提示: 1.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逾期将无法修改和提交报考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而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有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
2019年4月8日-4月19日 |
《报名表》 签字盖章及网上缴费 |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2.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三)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具体复审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考生可于2019年6月19日9:00至21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考试成绩将于2019年8月底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后,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由于收到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阶段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的规定,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考试报名期间,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工作单位、单位公章须与天津地区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方可报名。工作地非天津地区人员需提供户籍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2019年4月8日-4月17日)向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3、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4、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5、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二)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意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考生无须更换照片)。
(2)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2、将毕业证书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4、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考务费发票,请于2019年5月6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7、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88360431(天津市民政局,4月8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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