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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重点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即时辞职、预告辞职、即时辞退、预告辞退、经济性裁员等五种:
1即时辞职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当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即时辞职:(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2)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3)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4)拖欠工资。(5)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7)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8)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预告辞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即时辞退
由于劳动者的过失,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预告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经济性裁员
指雇主由于经营困难而集体辞退富余人员,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我国,当企业由于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时,用人单位须提前2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
2、劳动者提前解除
(1)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解除情形
(3)立即解除、不需告知的情形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
(1)解除情形
(2)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裁减人员的情况
(4)不得解除的情况
(5)工会职权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
1、终止情形
2、解除或终止手续(出具证明,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集体劳动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规定
(一)集体合同
内容,分类;效力(生效条件、劳动标准、工会作用)
(二)劳务派遣
派遣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的义务;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
(三)非全日制用工
第二节思考题
1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答: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思考题
2《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答: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条款规定了以下限制:
(1)试用期期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中,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答: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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