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结案
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五种情况之一就可以结案:
一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都认为工作目标已经达到;
二是虽然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但服务对象已经具备独立面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不和谐,希望结束服务;
四是服务对象出现了一些新的要求和问题,需要其他社会工作者或者服务机构解决;
五是因为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需要结束服务。
对于三、四、五这三种情况,社会工作者同时还需要与其他服务机构或者社会工作者联系,帮助服务对象获得合适、必要的服务。在结案阶段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主要工作是与服务对象一起商讨如何结束服务工作。
工作要求:通常在结束阶段服务对象面对专业服务的结束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矛盾。为了帮助服务对象顺利面对服务工作的结束,社会工作者需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预先告知服务对象,让服务对象对结案做好准备;
二是巩固服务对象在以前服务工作中获得的改变和进步;
三是帮助服务对象进一步探讨影响问题解决的因素,为结案之后独立面对问题做好准备;
四是鼓励服务对象表达结案时的情绪,与服务对象一起探讨结案后的跟进服务。
结案形式,最常用的有以下三种:一是直接告诉服务对象。在最后一次服务面谈中社会工作者直接告诉服务对象,需要结束个案服务活动。二是延长服务间隔的时间。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服务间隔的时间,让服务对象逐渐摆脱社会工作者的影响。三是变化联系的方式。譬如由面对面的直接服务转变成非面对面的一般帮助,逐渐减轻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影响。
七、评估
评估是对个案工作的服务效果和效率进行评定。它不仅对于服务对象来说非常重要,是服务对象获得有效服务的保证;同时,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是社会工作者改进个案工作的前提。
评估内容:一是服务对象的改变状况,包括哪些方面得到了改善、哪些方面没有得到改善以及改善的程度;二是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哪些工作目标实现了、哪些没有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三是服务介入工作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的投入,包括服务介入的人员、时间、经费以及其他资源等。
评估方法:一是由服务对象评估服务工作的开展状况以及对服务工作的满意程度;二是由社会工作同行评估服务工作的开展状况;三是由服务机构评估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开展状况。同时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能够准确评定服务工作的开展状况。
八、追踪
就一般情况来说,结案之后还需要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安排追踪(又称跟进)。
追踪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根据服务对象的状况安排一些结案之后的练习,巩固服务对象已经取得的进步,增强服务对象独立面对问题的能力;二是调动服务对象的周围资源,增强对服务对象支持;三是持续评估服务工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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