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angpingping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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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认识模式
为残疾人提供什么服务?这与工作人员对残疾问题的认识有密切的联系。有三种认识残疾基本看法,它们是:
1、医疗模式。这种观点将残疾视为疾病,认为通过医疗手段或辅助医疗方法及器具,可以解决病者的困难。在这种模式指导下,社会工作者应对现代医疗科技的进展有基本认识,并在适当情况下协助残疾人取得合适的服务,这包括转介病人前往有关的医疗机构,及在病人有需要时帮助申请经济援助等。
2、个人模式。这种模式将残疾视为个人的不幸,而康复工作的重点就是致力使个人适应残疾带来的影响,并从心理方面接受残疾的现实和限制。在这种模式指导下,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就是从旁协助,让伤病者渡过关口,接纳自己残缺不全的现实和重新适应环境。个人模式的缺陷在于,第一,它使个人位于被动的位置,把病人对残疾的反应必然化和固定化,忽视了具体的环境因素,倘若社会的文化和价值观念接纳残疾并提供充分的保障,病人对残疾的反应便会缓和许多。第二,医疗和心理辅导在康复过程中固然很重要,但是毕竟凭此二者是难以完全解决问题的。
3、社会模式。这种模式将残疾问题的焦点由临床诊治或个人调适,转移到客观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康复工作的重点在于改善残疾人的周围环境,而社会工作者的任务除了帮助残疾人恢复功能外,还致力于消除限制残疾人的外在环境和社会因素,协助残疾人获得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和发展机会,以达到自强和自主的境界。
二、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方法
残疾人社会工作除了在上述医疗模式和个人模式指导下运用具体的方法如心理辅导、个案工作、寻找资源、转介等开展服务外,更注重在社会模式指导下选择合适的行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这些行动包括四个层面,它们之间构成一系列从微观到宏观的介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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