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化理论
正常化理论是用来分析和如何看待诸如精神病患者及其它伤残人士等某些特殊的社会群体的理论。在社会工作领域中,正常化理论一般有两种含义:
1、以服务对象为本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认为,由于贴标签的缘故,以往把残疾人等一些工作对象的行为视为异常,并采用主流社会通行的所谓“正常”的方法去治疗他们实际上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在一些社会工作者和治疗者或助人者眼里被视为不正常的行为,其实在服务对象群体那里完全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关键是助人者把自己看问题的眼光强加于受助者身上,换而言之,问题实际上是出在助人者对服务对象的任意标定上。
2、所谓正常化就是为受助者提供与平常人相似的生活环境,包括让他们回到自己熟悉的平常社会,过常人的生活。英国倡导和推行的社区照顾就含有这种意义。美国全国智力迟钝公民协会曾对正常化所作的界定是:所谓正常化就是帮助残疾人获得一种尽量接近正常人的生活方式,使他们的日常生活模式及条件尽量与社会中大多数人一样而不是有意地将他们区隔开来。在社会工作实务中之所以强调这一点,盖源于社会工作承认所有人(包括残疾人等)都具有尊严和价值。
上述正常化理论引出一个对残疾人社会工作共同的启示,即残疾人社会工作尤其需要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去看待事物而不可妄加臆断和随意标定。
二、回归社会理论
回归社会理论的提出是和一些社会学家在20世纪中期对西方普遍实行的将精神病人长期封闭在院舍里的研究,具有密切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在深入研究庇护所里的精神病人的情况后指出,由于在庇护所里精神病患者始终处于不良的同伴关系(指精神病患者长期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具有强烈刺激性的互动关系)和“关护”关系(指庇护所里的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对精神病患者的消极的、冷漠的的态度和严格管制精神病患者行为而导致医患人员隔阂、紧张甚至敌视的关系),结果,并没有使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好转,相反,可能会加重患者的病情。同时,也有社会人士关注到老人和残疾人因长期住院而产生的种种不良后果,发现长期住院令那些残疾人等产生倚赖性、渐渐失去重新适应社会的能力。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非住院化”运动开始兴起,回归社会的理论也由此而产生。
回归社会理论的基本观点有:
1、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及康复者等,他们多是社会上最脆弱及最无依靠的群体,他们往往需要社区内正规或非正规的服务和照顾,去协助他们在社区内继续过正常的生活。
2、社区照顾是让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福利服务对象回归社会的典型模式。
3、社区照顾的目标是尽量维持残疾人等有需要人士在社区内或其自然生活环境内的独立生活,换言之,社区照顾表示提供合适的支援,让残疾人等社区人士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上获得最大的独立性和自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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