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国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
第三节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法规政策
最佳基层医疗模式是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一、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1996年,我国开始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1999年,提出了发展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计划;
2000年,奠定了社区卫生服务在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2002年,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鼓励各地引进市场竞争机制;
2006年,指出了如何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三坚持:坚持公益性质,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坚持以调整和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2010年,地级以上的城市建立健全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
1、人员方面:6 名全科医师,9 名注册护士,副高一名、中级一名、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一名;护士——一名中级;每名医师至少有一名护士。每个社区服务站至少有2 明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执业医师;
2、床位方面:不鼓励设置床位,确有必要不超过 50 张;
3、建筑面积中心不低于 1000 平米,服务站不低于 150 平米;
4、设备方面:突出满足社区需要的轻型化特点。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
1、社区、家庭、居民;
2、重点对象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和贫困居民
四、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内容
1、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疾病的诊治
2、社区慢性病防治
3、社区妇幼保健服务
4、社区传染病防治
5、社区公共卫生监督
6、社区卫生信息管理
7、社区脆弱人群保健
五、社区卫生服务的筹资与补偿机制
1、政府财政补贴(以公办为主,同时鼓励其他个人集体参与,政府从多方面给予投入或一定的补贴)
2、有偿医疗卫生服务(按服务成本收费,由看病的个人支付)
3、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医疗定点单位可报销一些基本的卫生服务项目,稳定其资金来源)
4、其他筹措方式(接收社区自主资助、申请专项资金支持、接收捐赠等作为费用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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