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的儿童社会工作
定义:微观的儿童社会工作是指针对儿童个体的具体问题,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手法,帮助儿童及其家庭等社会环境解决儿童问题,为儿童提供健康发展机会和所需发展条件的一系列工作。
1、生活境遇不良的儿童的救助
这一层面的服务一直是儿童社会工作的重点所在。一般而言,这类儿童服务可分为支持性、保护性、补充性、替代性四种类型。
支持性服务是指通过个案、团体或家庭咨询等方式,提高家庭的功能,强化父母的责任,促进儿童福利;
保护性服务则讲求最小程度地改变儿童的生存环境,维护其发展过程的稳定;
补充性服务则是对儿童生活的基本生活状况作必要的改善,但仍有部分保留;
替代服务指完全用替代性的措施改变其生存环境,此类服务是最底线的保护措施,针对需要短暂地或永久解除亲子关系的家庭。
2、对孤儿、弃儿的救助
从社会工作角度,救助方式主要有家庭寄养、收养、儿童福利院安置等。家庭寄养的服务对象是孤儿、弃儿或因故父母无法照顾的儿童,选择能够为儿童提供健康全面发展的条件,及在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生活水平、教育程度诸方面都是适宜的家庭,经社会工作者联系协助并予以督导,逐渐使双方能和谐相处。
收养服务是依据法律通过正常手续确立抚养关系的一种方式,面对因各种原因而无法被妥善照顾的儿童群体。
儿童福利院安置可以为孤儿、弃儿提供合乎卫生的饮食以及正常生活的充分照顾,还可提供医疗保健和教育,必要时有及时的个案工作,是一种普遍的、常用的方式。
3、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
为残疾儿童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身体的康复、接受正常教育、接触和适应社会等,来帮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4、对行为偏差儿童的矫治
行为偏差儿童是指在行为上偏离社会规范,异于正常儿童的个体。有时也特指在行为上有违法或犯罪特征的儿童,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社会化辅助、心理辅导、环境建设等专业手法,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实施影响。
5、对青春前期儿童的辅导
儿童末期一般进入青春发育的初期,儿童心理方面会出现许多"青春期困扰",这都需要社会工作者给予及时、正确的辅助和引导。
微观儿童社会工作和宏观儿童社会工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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