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3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方法
6.3.3.1社区康复模式
社区康复的概念是:在城乡社区水平基础上,积极调动和协调社区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包括残疾人及其家属,充分开发和利用社区的资源,在医疗、教育、职业和社会等方面,为残疾人及其他康复对象提供有效、可行、经济的全面康复服务,从而促进他们在社会生活及家庭生活中的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1)社区康复的文化背景 目前,符合中国国情的社区康复工作方法,在城市是纳入民政系统的社区服务系列中去,在为残疾人进行各种社会服务中强化全面康复的指导思想;在农村是纳入初级卫生保健网络中去,利用三级卫生网络的医疗保健优势带动残疾人的全面康复工作。
(2)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的有利条件包括:①社区建设工作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组成部分;②社区中有配置较为合理的资源;③在社区中残疾人可以得到方便、及时的康复服务;④在社区中可因地制宜地为残疾人提供各种个性化的康复服务。
(3)开展社区康复的方法
①社区康复的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各类专业人员要坚持以下的原则:a.社会化的工作原则;b.低成本、广覆盖的原则;c.因地制宜的原则;d.因陋就简的原则;e.因势利导的原则;f.康复对象及其家庭积极参与的原则。在上述各项原则中,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和因势利导是最基本的原则,简称为“三因原则”,成为社区康复的根本指导原则。
②社区康复的内容包括开展疾病的三级预防、开展康复评定、开展全面康复服务等。在社区康复中,社会工作者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协助建立和健全视力残疾儿童康复、聋儿康复、智障儿童康复、偏瘫康复、脑瘫康复、精神病康复(包括自闭症)等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社区康复站,并介入具体的专业服务。
6.3.3.2社会康复方法
社会康复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1)社会康复的内容
①社会康复的概念从社会的角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残疾人创造一种适合其生存、创造、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环境,并使残疾人享受与健全人同等的权利,达到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目的。
②社会康复工作的目标包括:a.广泛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帮助残疾人,使残疾人的功能丧失减低到最低限度;b.防止残疾人可能增加的损伤;c.最大限度地提高残疾人的生理功能;d.增进残疾人对于困难情境的自我处理和自我照顾能力以及向他人倾诉和沟通的能力;e.使残疾人获得充分的情绪支持,并培养其社会适应能力;f.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发挥其潜能,增强其社会生活能力,并最终使残疾人也对社会有所贡献。
③社会康复方案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a.协助康复医师正确地诊断、有效地医治,以维持残疾人康复后的健康状况和自我照顾能力;
b.要考虑残疾人康复后应有的基本医疗设施并进行转介服务,包括地方性的医疗单位、残疾老年人、残疾儿童的疗养所及福利机构的设施;
c.家庭照顾方案的实施,康复社会工作者要与康复医师、护士等定期到残疾人家庭探访,提供康复指导;
d.要与有关机构协调,开展一切必要的和可能的社会服务项目,促使残疾人有效利用医疗设施,同时补充医疗服务的不足;
e.提供社会工作的其他专业服务,包括合法权益的维护及提供职业培训和特殊教育的机会与条件,切实解决残疾人社会适应问题,满足他们的社会福利需求,帮助他们重新参与社会生活。
(2)社会康复的措施
①协助政府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和各种政策来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享有同健全人一样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成果。
②保障残疾人生存的权利,使其在住房、食物、婚姻家庭方面得到公平的待遇,有适合其生存的必需条件。
③为残疾人自身的发展提供帮助,使其有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④消除家庭中、社区里和社会上的物理性障碍,使残疾人获得生活起居的方便,并享受社会的公共设施服务。
⑤大力提倡和实现人道主义精神,消除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激励残疾人的自强自立精神,建立一种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⑥组织残疾人与健全人一起参加社会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支持残疾人自己的社团活动,通过交往,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
⑦帮助残疾人实现经济自立,或提高其经济自立能力,保障其在经济生活中不受歧视;对于不能实现经济自立的重度残疾人,帮助他得到社会给予的经济保障。
⑧鼓励和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的政治生活,保障其政治权利。
6.3.3.3职业康复方法
(1)咨询 职业咨询是职业康复方法的第一个环节,其目的在于在接案后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况和与就业相关的问题,进行综合考察,帮助残疾人解决职业中出现的问题。
(2)评估职业评估通常称为职业评定,是职业康复方法的第二个环节,也就是个案工作的预估。其目的在于为评定残疾人的作业水平和适应职业的可能性。职业评定是一个涉及身体、心理和职业适应性三个方面的综合过程。
(3)培训 帮助残疾人从事职业活动的有效措施,是社会工作者与职业指导师一起对残疾人进行就业前培训和上岗前培训。
①就业前的培训,是指受训者掌握与特定职业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这些知识与技能是从事特定职业活动的基础,它具有广泛性,其重点是让受训者掌握从事职业活动所必需的能力和态度。
②上岗前的培训要求残疾人掌握即将从事的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作业技能,从而适应职业活动的要求。
(4)就业指导根据残疾人的实际情况,提供劳动市场、就业方向等信息以及具体就业挣导意见和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要针对残疾人进行职业工作领域中出现的问题提供跟踪服务。残疾人职业指导的目的,在于帮助残障者选择职业、选择职业课程、介绍就业、增进职业效率。
6.3.3.4教育康复方法
(1)特殊教育 教育康复也称为特殊教育,其主要对象是机构中和城乡社区的各类残疾人,不仅在残疾类型上有肢体、智力、听力、语言、视力等类的残疾人,而且在年龄上包括从婴幼儿、学龄前到学龄期残疾儿童、青少年,以及部分残疾成年人(含老年人)。教育康复的重点是从出生到人学年龄前的残疾婴幼儿和少年儿童的早期干预,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与职业康复就业安置等相关的教育工作。
(2)配合特殊教育工作,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对残疾人,要配合特殊教育工作者进行针对残疾人的基础文化科学知识及劳动、职业技能的训练,加强对于学龄前和学龄期残疾儿童的身心全面发展的课外训练。
②对残疾儿童父母、家属 社会工作者要使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残疾人。
③对社会工作者在帮助残疾儿童和家属的同时,还要促使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和其他残疾人康复工作者掌握有关知识,并使各种专业人员的知识、技能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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