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的方法
一、个别督导(individual supervision)
个别督导是最传统的督导方式,由一位督导者对一位被督导者用面对面的方式,定期、定时(每周或每两周一次,每次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举行的讨论,另外视情况需要,也会有一些不定期的督导会议。
(一)个别督导的技巧
在个别督导中,督导者应做到的事项:一是聆听;二是补充;三是提出疑问;四是进行评价;五是提出建议。
个别督导的技巧:一是督导者要诚恳地倾听社会工作者的诉说;二是督导者应仔细研究和披阅被督导者的工作记录、服务报告,以便发现被督导者的不足,提出教育的重点;三是督导者应采取接纳的态度,接纳被督导者的感受;四是在提出评价和建议时,语气要委婉,以免被督导者出现抗拒心态;五是督导者要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随时提供示范性的方法和技术,帮助被督导者更直接处理客观情境下的案主需求和问题。
(二)个别督导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双方能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决定和解决案主的某一问题;督导也有充分的时间与被督导者就服务个案进行充分的讨论;督导过程有较高的隐秘性。二是督导者可以比较仔细地检查被督导者的工作记录,掌握工作进度,同时督导也可以概括地了解被督导者的情况,确定被督导者能承受服务的数量。三是个别督导本质上也是个别咨询的过程,所以督导者可以向被督导者提供充分的和有效的服务师范。
缺点:一是被督导者仅仅接受一位督导的信息,这些信息有时可能无助于被督导者的服务,甚至这些指导信息是有偏差的。二是督导者和被督导者过于紧密地分享彼此共同的观点,容易在不知不觉中发展成共同谋划的关系。三是被督导者没有机会接触其他的督导者,因此无法比较同一服务阶段,不同督导者的处理策略和技巧。
二、团体督导(group supervision)
团体督导是一个督导者和数位被督导者,以小组讨论的方式,定期(通常是每周、每两周或每个月举行一次,每次一至二小时)举行讨论会议。小组人员由二三人至七八人不等。
(一)团体督导的技巧
1.督导者须熟悉团体成员的姓名、性格,并与之建立良好关系。
2.督导者必须能引导团体成员集中注意力和向心力。
3.督导者须尽量促使团体成员,能自动自发和自由自在地提出问题、观点和建议。
4.督导者须事先早有准备,但讨论时宜负有弹性地加以修正。
5.督导者应敏锐地察觉团体成员的潜在感受,并加以适当的处理和引导。
6.督导者对“社会感情型”(感性)和“问题解决型”(理性)的成员所表现的观点,善加引导与应对。
7.督导者应在讨论的每个段落作“段落结论”,并在结束时提出清晰和具体的归纳及结论,以便被督导者能够领悟和方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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