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的功能与内容
一、社会工作督导的功能
社会工作督导具有三大功能,即行政的功能、教育的功能和支持的功能。
行政功能:要求督导者在被督导者的招募与选择、被督导者的引导与安置、工作计划与分配、工作监督、回顾与评估、工作授权与协调等方面担负指导责任。
教育功能:要求督导对被督导者完成任务时所需的知识与技能给予指导,协助被督导者达成专业上的发展。
支持功能,要求督导者向被督导者提供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促使被督导者感到自我的重要性与价值感,让被督导者能轻松面对工作。
督导功能的分析
二、社会工作督导的内容
(一)行政性督导的内容
督导者在社会服务机构中是行政科层结构的联结点,行政性督导主要提供“组织的结构性”和“完成工作所需资源的可近性”支持。
1.社会工作者的招募和选择
通过面试选择
2.安置和引导工作人员
3.工作计划和分配
4.工作授权、协调与沟通
5.工作监督、总结和评估
6.督导者扮演多种角色
(1)缓冲器角色。其任务包括处理服务对象申述;接受那些不满被督导者的决策而要求与更高层级谈话的服务对象的申请;保护被督导者使其不必处理服务对其错误决策的强烈情绪;保护被督导者使其不必承受行政管理者不合理的工作量标准而产生的负担等。
(2)倡导者角色。一方面督导者积极代表被督导者的利益,作为行政中间人,帮助社会服务机构管理者清楚地了解被督导者的利益、问题,提出改善建议;督导者有时也会采取理性的辩论、迎合,或是以某种交换形式的谈判来倡导可被接受的建议。另一方面,督导者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机构政策的规划工作。
(3)机构变迁推动人。督导者一方面积极地影响机构行政管理者进行变迁,另一方面也影响被督导的工作者接受这些改变。
(二)教育性督导的内容
督导者不仅要提供被督导者完成工作所需的知识,并要协助社会工作者由“知”转为“做”,督导者通过个别督导或团体会谈,发挥知识能力学习与自我觉醒反馈的效能。
1.教导有关“服务对象群”的特殊知识
2.教导“社会服务机构”的知识
3.教导有关“社会问题”的知识
4.教导有关“工作过程”的知识
5.教导有关“工作者本身”的知识
6.提供专业性“建议和咨询”
(三)支持性督导的内容
社会工作者最常面临的压力来源包括:一是来自服务对象的压力;二是来自工作的压力;三是来自服务机构的行政压力。因此社会工作督导必须发挥其支持性功能,帮助被督导者增强自我功能,平衡和安抚工作情绪,缓解焦虑,增强其工作信念,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呈现出良好的工作表现。
1.协助被督导者适应和处理服务工作中所带来的挫折、不满、失望、焦虑等各种情绪,增强被督导者的自我功能。
2.给予关怀和支持,让被督导者在工作过程中有安全感,并愿意尝试新工作。
3.协助被督导者发现工作成效,并能自我欣赏,激发被督导者的工作情绪和士气,并对机构逐渐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
4.给予被督导者从事专业的满足感和价值感,促进其对专业的认同,进而愿意持续投身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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