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督导的含义与对象
一、什么是社会工作督导
督导即监督、指导的意思。
社会工作督导是专业训练的一种方法,它是由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对机构内新进入的工作人员、一线初级工作人员、实习学生及志愿者,通过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督导程序,传授专业服务的知识与技术,以增进其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的活动。
含义的理解:
1、社会工作督导的实质是什么?
它是一种专业训练的方法。资深社工对新工作通过者一种定期和持续的督导程序,传授专业服务的方法与技术,以增进工作人员的专业技巧,进而促进他们成长并确保服务质量。
2、谁督导谁?督导者督导被督导者。
督导者为机构内资深的工作者。他们必须受过充分的专业教育;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知机构的政策,熟知可以利用的各种资源以及有关条件的限制。督导者对受督导的感觉和反应当十分敏感,以便在适当的时候给受督导者提供帮助和指导。督导者的职责是实施对受督导者的督导工作。督导者应督导者的基本态度是真诚、信任、尊重与关怀。
被督导者包括四种:①新进入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②服务年限短、经验不足的初级社会工作者;③正在接受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实习学生;④社会服务机构的非正式人员,主要是志愿者。对各类人员的督导是有所区别的,其中对专业工作者和实习学生的督导是社会工作督导的重点。
二、督导在社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促进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
社会工作通过机构提供机构提供服务,而机构需要建立科层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协调运转。机构通过督导,有助于顺利完成工作。
2.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对象希望获得高质量的服务,而很多工作人员是在一线服务的“新手”,因此,通过建立督导制度,可以保障服务质量的提高。
3.促进服务人员成长
一线服务的“新手”需要定期、持续的督导过程,才能结合服务经验来体会和实践专业知识和方法,在服务实践中不断成长。
4.促进专业发展
社会工作是持续发展的,社会工作者必须适应变化,而督导可以帮助社会工作者更好胜任工作,从而促进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
三、社会工作督导的类型
1、师徒式督导(tutorial supervision)
督导者就是扮演着教导的角色,几乎着重于教育的功能,在课程中协助被督导者探讨与案主相关工作的课程。强调学习过程。
2、训练式督导(training supervision)
训练式督导也着重于教育的功能,而被督导者则扮演着接受训练或实习生的角色。训练式督导也强调学习过程,但督导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3、管理式督导(managerial supervision)
督导者为被督导者的直属主管,而且也必须负起责任,但督导和被督导者之间是上下隶属关系,而非训练者与受训者的关系。管理式督导强调实物工作的完成及其服务质量。
4、咨询式督导(consultancy supervision)
被督导者需要对案主直接负责,但督导者不必对被督导者负起责任。督导者纯粹只扮演着咨询的角色。咨询式督导也强调实物工作的完成及其服务质量,被督导者承担更多的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督导关系会随着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互动形态的改变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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