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行为理论
一、认知行为理论的来源
认知行为理论是折衷性的理论,主要有两个来源:其一是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人们的外在行为不受内在心理过程的影响。除了一些天生的反射行为,人们的大多数行为都是通过学习获得的。因此,人类可以学习新的行为、改变旧的行为。其二是认知学派。认为人的行为受学习过程中对环境的观察和解释的影响。不适宜的行为产生于错误的知觉和解释。所以,要改变人的行为,就要首先改变人的认知。
二、认知行为学派的主要理论观点
第一,在认知、情绪和行为三者当中,认知扮演着中介与协调的作用,直接影响个体的行动。
第二,认知的形成受到“自动思考”机制的影响,即人们有时会不加思考地按照既有的模式行动.
第三,根据认知的“ABC情绪理论框架”,非理性的认知会产生非理性的情绪和行为。注意:它由埃里斯提出A 代表诱发性事件(Activating events); B 代表对诱发性事件的认知和信念(Beliefs); C 代表个体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或结果(Consequences)。
第四,借用社会学习理论的三个要素来认识和改变人的行为,这三个要素是前置事件、目标行为和结果。
第五,强调认知在修正行为中的重要性。
三、认知行为理论在社会工作中的应用(重点)
1.认知行为理论的实务原则
第一,界定对服务对象(受助者)问题看法的原则。即认为服务对象的问题是学习得来的,也可以经过学习改变的;解决这些问题既要通过行为训练修正行为,也要通过调整个人的认知来促进行为的改变;认为注意受助人问题及其处境的独特性是正确界定和评估受助人问题的前提.
第二,在社会工作实务中运用认知理论的原则。即尊重个人的自主决定和信念;帮助服务对象改变错误的认知、建立正确的认知;在正确认知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并鼓励服务对象形成积极的态度,以实现助人和自助的目标。
第三,关于助人目标的原则,即改变错误的认知或不切实际的期待以及其他偏颇和不理性的想法;修正不理性的自我对话;加强解决问题和决策的能力;加强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2.认知行为学派的助人过程
第一,确定评估重点,即服务对象的思想、情绪和行为。
第二,专业关系的建立,即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在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协议建立起结构性的、有期限的角色联系。
第三,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包括教育者和伙伴。
3.服务的步骤
第一,确定不正确的、扭曲的思维方式或想法,确认它们是如何导致负面情绪和不良行为的;
第二,要求服务对象自我监控自己的错误思维方式或者进行自我对话;
第三,探索其错误思维方式与潜在感觉或信念之间的关系;
第四,尝试运用不同的具有正面功能的、正常的思维方式;
第五,检验服务对象新建立的对自我、世界和未来的基本假定在调整行为和适应环境上的有效性。
4.结案和跟进
当受助人的行为发生预期改变就可以进入结案阶段。在结案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应该和服务对象一起商讨确定在结案以后的若干具体的行为改善目标,一则作为服务对象自我监督和努力的方向,二则也可以作为他/她在结案以后进行跟踪访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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