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会工作价值观与基本原则
在操作层面,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接纳
接受、容纳、相信、尊重
接纳不等同于认同服务对象的价值观
反价值:拒绝、排斥、歧视、偏见、忽视
(2)尊重
人身尊重与权利尊重
对服务对象保持符合社会文化习俗的礼节和称谓
深刻理解服务对象生命存在的价值、获得个人发展以及改善生活水平的权利和机会,为其提供适当的资源和优质的专业服务,满足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尊重是一种实践过程
(3)个别化
每个人都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尊重个性化需求。
为了维护案主的独特性,社会工作者必须进入案主的主观世界,尽可能了解案主的生活经验。只有愿意透过他人的眼睛来观察世界,社会工作者才可能了解另一个人,并相信案主的个别性是如何丰富且复杂。
当社会工作者受限于自己的偏见和刻板印象,他将因忽略案主的独特性而失去维护案主自我价值的机会。对社会工作者而言,较明显的刻板印象包括:肤色、性别角色、老年人、残障人士以及那些过着被主流文化视为偏差生活形态的人。
不同的社会工作方法在应用个别化原则时应有所区别。个案——最强调个别化原则,而小组、社区工作方法则相对关注服务对象的共性需求。
(4)保密
保密是指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的允许不得向第三者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
保密并不是绝对的。特别情况下必须透露有关信息时,须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相关保护措施。
(5)不批判
不批判是指社会工作者不应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也不能向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
四、我国的社会工作价值观
1、强调社会和谐
2、保持家庭和谐与稳定依然是我们社会的主流家庭观念
3、注重服务的“人情味”
4、重视道德建设
5、体现社会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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