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第二节 社会环境
一、社会环境的含义
一般而言,可以把人类的环境区分为自然环境(physical environment)和社会环境(social environment)。其中,自然环境包括地形、地貌、气候、季节,以及山川、湖泊、道路、空气、植物、动物等;社会环境包括人以及人们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方式、载体等,如家庭、群体、学校、社区、政府、阶级、文化等。我们重点关注的社会环境对人类行为的重要影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的,共同作用于人类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中所讨论的“社会环境”也包含了对人类行为有重要影响的自然因素。实际上,类似的研究很早就有了,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就论述了气候、地理对人类行为的影响,如,寒冷国家中对娱乐缺乏感受性,气候温和的地区却相反;岛屿居民比大陆居民更倾向于自由(因为岛屿面积小,不太会发生压迫,与大帝国相隔,暴政难以插手,也难以被征服)。
社会环境可以被界定为:与人类生物遗传、心理状态及社会过程相互作用的社会系统,家庭、群体、学校、社区、政府、社会、文化等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环境也可以继续细分,如有人将它所包含的要素性质分为物理社会环境(建筑、交通等)、生物社会环境(如盆景、家禽)与心理社会环境(如行为、习俗)。
二、社会环境的特点
1、多样性。社会环境涵盖各个方面和不同层次。
2、动态平衡性。一方面,社会环境是相对稳定的,另一方面它也是动态变化的。
三、社会环境的构成
构成社会环境的主要单元有家庭、群体、单位组织、社区、制度和文化。
1、家庭
家庭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为纽带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家庭通过家庭教养模式对个体的实施影响,包括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横向指的是家庭背景和历史,横向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
家庭是人最原始、最基本的环境,是人接触社会生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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