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的意义
第一,方法论是社会工作研究的宏观指南;
第二,方法论是构造社会工作理论的基础。主要的方法论有:
2.1实证主义方法论
实证主义方法论又称实证哲学,产生于19世纪30-40年代,由孔德首先提出。其基本观点:
第一,社会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都是纯客观的,他们不依赖于研究者而独立存事物本身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可以重复的规律;
第二,人类行为、社会变化的因果关系或相关关系是可以被感知、概括和客观计量的;
第三,社会研究的任务在于说明社会现象或规律是什么,而不是说明社会现象应该或必须是什么;
第四,自然科学方法适合于社会研究,社会现象可以作为事物来看待和研究;
第五,实证主义将社会现象作为研究起点,重视社会现象的概括归纳,相关关系,由经验事实来检验其假设,从而发现其规律。
2.2反实证主义方法论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社会学家反对从自然科学中寻找可以运用于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提出了从个人的主观动机或体验中寻找认识社会的方法,试图以个人行动的主观根源说明人的活动、社会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从而形成了反实证主义思潮。反实证主义方法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强调社会现象不同于自然现象。它具有不可重复性,也没有一般规律。
社会科学要说明社会中个别具体事物之间的联系,
第二,反对社会唯实论,主张社会唯名论。认为社会科学首先要研究个人行为动机与社会,反对把社会生活看成是一些无个性的社会事实或社会结构的相互作用。
第三,认为社会研究方法应该着重分析社会整体的因素,找出它的成分,的关系,反对把社会研究归结为只对各种社会现象作整体说明。
第四,认为社会科学的主要方法是以描述性的历史方法说明社会现象,运用自然科学的概括性规律方法。
第五,认为考察主体的认识能力是主要的认识方法。
第六,注重社会现象的发生、中意义的产生过程,等等。
2.3马克思主义方法论
包含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哲学方法论和具体研究方法论两个层面的含义。在哲学层次上强调经验事实先于理论而存在,强调知识来源于实践;以历史的、发展的观点取代了静态分析;知识发展也是辩证的。在研究方法上强调研究过程的经验性与实践性,认为应该该把社会作为整体研究。
2.4建构主义方法论
建构主义方法论主要存在以下特征:
人经验等因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认为“事实”是多元的,并因历史、地域、情景、个人经验等因素不同而不同。研究结果是由不同主体通过互动而达成的共识,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是互为主体的关系。在方法论上,强调研究者与通过互为主体的互动而达到一种生成性理解。
2.5关于社会工作的研究方法论,有几点值得特别关注
实证主义方法论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和外部原因,具有自然主义倾向,忽视“人”的因素及历史、文化因素;反实证主义偏重于构成主观经验现象的主观因素或内因,强调对人的行为应从其主观的因素方面去理解,否认客观认识的可能性;建构主义不认为存在唯一的、不变的客观事实,事实是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价值互动而达到的生成性理解;马克思的方法论思想既有其辩证性,又有其历史性论,在其指导下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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