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三:我国特定人群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本考点是本章考试的一个重点,基本上每年都会考到。本考点要求考生掌握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法。在新版教材中,本考点改动的内容较多,请考生注意。
1.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1)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①获得家庭赡养与扶养的权利。
②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
③获得社会服务的权利。
④获得社会优待的权利。
⑤获得宜居环境的权利。
⑥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
(2)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①政府部门保护。
②司法保护。
③社会组织保护。
2.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1)妇女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①政治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实现形式:适当数量妇女人大代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②文化教育权。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③劳动和社会保障权。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或提高妇女录用标准:不得安排妇女从事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产、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④财产权。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的财产继承权;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责任田、口粮田受保障。
⑤人身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⑥婚姻家庭权。婚姻自主权;生育权;家庭财产权;子女监护权。
(2)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方式
①主管部门保护。
②司法保护。
③妇女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保护。
3.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及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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