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社会工作者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征进行工作,解决各种各样老年人提出的问题。老人社会工作的实施内容涵盖老人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择其要者,可概括为以下八个方面:
(1)掌握有关老年期发展、老年医学和老人行为的最新学术成果,熟悉有关老年****益的法律条文,运用个案工作、群体工作、社区工作、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咨询原理、心理治疗和卫生保健等专业知识和技巧,为老年人提供适当的生活条件和机构照顾。
(2)协调各类老人福利、老人服务机构的工作,尤其是通过影响决策,安排好老年人的生活,使老年人的正当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
(3)改变社会对老年人的偏见,使老年人自尊与独立地生活。一方面协助老年人发挥余热,鼓励他们从事教育传授、参谋咨询、自我服务、生产经营、社会公益等工作,继续为社会服务;另一方面向子女解释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和渴望,帮助子女履行瞻养父母的义务,给予老人更多的生活照顾和细致的关心,在经济上、生活上、情感上为老人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家庭和婚姻观念比较保守的国家和地区,老年人社会工作者要启发老人的子女理解丧偶的父母再婚的要求和行为。老年人婚姻介绍所等组织也是纠正社会偏见,让老年人正常地参与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
协助老年人度过角色转换时期,适应退休后的新的社会角色。协助健康而且有才干的老年人获得更多的生活自决的机会,使他们独立地选择他们所追求的生活,较持久地保持他们对生活和工作的兴趣,参与国家建设,贡献于社会。引导老人群体,治疗社会不适症,并协助他们发展一支由老人及其家属组成的老人支持者队伍,改变社会、政府对老人的态度,从而影响政府决策,在财政上支持保健社会服务。
调动社会资源,协助解决因丧失工作和长期患病而引起的经济贫困问题。
1.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和机构两种形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咨询和教育服务,开设专供老人活动的场所。
2.采用个案和群体的工作方法,协助老人面对死亡,即与他们共同探讨死亡的生理问题,宗教问题和哲学问题,使他们尽情倾吐对死亡的恐惧情绪。为临终老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协助老人接受死亡,而不致孤独地、恐惧地结束生命。
3.社会工作者召集志愿工作者,实施训练计划,在红十字会、福利和社会机构中指导志愿者从事各种代理工作,解释服务的需要、发展计划等。志愿者工作包括购物、家教,为医院及其他机构的病人举办娱乐活动,以及提供各种专业与半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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