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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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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法规与政策》练习题5

来源:考试吧 2013-12-24 13:46:25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考试吧为大家推荐2014中级社会工作者考试《法规与政策》练习题,希望大家在考试吧学习愉快!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结婚的必备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结婚的必备条件的考查。我国的《婚姻法》并未对结婚双方的学历进行规定,D项不应该选。

  2.【答案】A

  【解析】《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法定婚龄的考查。考生牢记即可。

  3.【答案】C

  【解析】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并且不在结婚禁止条件之列的均可以结婚。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结婚必备条件和结婚禁止条件的综合考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故A项婚姻无效;B项婚姻无效,因为我国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D项婚姻无效,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二者加以干涉。

  4.【答案】A

  【解析】《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结婚登记地点的考查。我国法律提倡男女平等,所以结婚登记选择男女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均可。

  5.【答案】B

  【解析】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是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离婚损害赔偿内容的考查。我国《婚姻法》第46条列举了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四种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6.【答案】D

  【解析】张女士于2009年8月因车祸丧失生育能力,并不是禁止男方提出离婚要求的限制条件。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诉讼离婚特别规定的考查。《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婴儿、胎儿的身心健康,在一定条件下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

  7.【答案】D

  【解析】婚姻家庭救助措施的种类主要包括劝阻、调解和制止。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婚姻家庭救助措施的种类的考查。属于记忆型考点。

  8.【答案】C

  【解析】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明明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考查。

  9.【答案】D

  【解析】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兄、姐对弟、妹有抚养义务;弟、妹对兄、姐有扶养义务。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有抚养义务的人范围的考查。

  10.【答案】B

  【解析】收养关系解除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即到收养登记机关解除,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即到人民法院起诉。

  【命题点拨】本题是收养关系的解除方法的考查。属于识记型考点。

  11.【答案】C

  【解析】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2)遗嘱是立遗嘱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3)遗嘱内容合法;(4)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遗嘱有效的条件的考查。可以和遗嘱的无效对照记忆,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1)无遗嘱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2)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3)被伪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没有为特定弱势继承人保留份额;(6)处分了他人财产。

  12.【答案】B

  【解析】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法定继承顺序的考查。根据《继承法》,遗产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包:(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5)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3.【答案】C

  【解析】题干中张某去世后,他的财产应划分为四份:胎儿一份;他的妻子一份;他的父母每人各一份。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法定继承的考查。根据《继承法》,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还应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病残人、老年人等。

  14【答案】C

  【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法定继承人的考查。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他们可以通过代位继承方式取得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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