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葛,南京军区某部士官,在一场灭火救灾行动中负伤,昏迷了三个多月,全身烧伤面积达75%,其中面部严重烧伤,双手手指末节被截去,双耳廓被烧脱,右臂致残。而比烧伤更大的打击是女友决定和他分手,小葛没有责怪女友,只是默默忍受。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小葛希望能将自己余下的力量继续贡献给社会,并且希望能找到一个可以相伴终生的爱人。尽管政府帮助他安置就业了,可他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觉得自己并不能胜任这项工作,想就此放弃,加之由于种种原因,他的爱情之树一直未能开花,小葛越来越沮丧。前来找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
问题:结合案例.谈谈如何运用优抚安置社会工作方法帮助小葛走出困境。
参考解析:
首先,运用同理心的方法,对其爱情生活需求表示理解和肯定;其次,希望他以平常心对待感情;再次,联系调动社区社会资源,将他的需求和事迹告知相关机构,帮助他寻找合适的对象;最后,对他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随访,及时了解动态,及时解决新问题。
具体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可以鼓励、安慰小葛,疏导他的情绪,使之安心工作;第二,帮助他不断提高自我适应能力,恢复心理平衡;第三,为他提供更多的相关政策,帮助他了解安置机构的功能和运作方式,为他提供一个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等。
四、林某于2005年入伍,其间因公致残,《革命伤残军人证》证明林某为三等乙级残疾(套改后为八级),在市民政局换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里同样写着三等乙级残疾。2008年林某退伍后回乡,由县民政局负责安排在县棉织厂工作,并签了为期三年的合同。2012年11月10日,县棉织厂发出通知,称林某的劳动合同至2012年12月11日到期,要他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014年9月,因县棉织厂改制,林某领了一笔自谋职业安置费后,不仅再也没有享受过伤残军人应享受的待遇,而且也没有得到企业主管部门的妥善安置。当林某到县棉织厂原主管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时却得到了这样的解释——“妥善安置”并非一定要安排一个新的工作。按照县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伤残职工在办理终止合同时,除了安置费外还可以领到一笔伤残补助金;但有个前提,是否伤残及等级如何得由劳动部门加以鉴定,部队及民政部门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不能作为凭证。
问题:
1.上述案例中,林某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对于这些问题,社会工作者应该采取哪些介入策略?
参考解析:
1.上述案例中,林某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林某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和县里的有关规定不符,因此,退伍后的林某并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2.针对林某的问题,社会工作者应至少采取以下策:
(1)对林某的整个情况进行评估。
(2)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咨询,尤其是伤残军人安置的政策,包括国家和地方政策。
(3)协助林某与相关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争取林某《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为林某争取伤残军人的生活福利待遇,并追回因为没有续签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调动各方面资源,提供整个过程的法律援助。
五、刘某,男,现年:32岁,未婚,高中文化程度。父母祖籍在河南,户口迁至上海,故刘某在上海无其他亲戚,且父亲去世。刘某头脑简单、性情憨厚,江湖义气浓厚。高中毕业后在一家客运公司工作,工作稳定但收入不高。因为哥们儿义气,协助朋友入室盗窃,被判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l年,押至安徽某监狱服刑。年初执行期满回沪,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只能靠母亲的退休金生活。30多岁的他自然不甘心,但找工作又存在自卑心理。刘某陷入既想融入社会,又害怕因有前科而遭到社会排斥的困境。
问题:1.请问矫正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请对刘某的问题进行分析。
3.作为矫正社会工作者,你认为你改如何作出干预,请列出简要的干预要点。
参考解析:
1.矫正社会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司法判决前的服务、监禁场所中的服务、社会矫正中的服务以及刑满释放后的服务。
2.通过案例,我们发现刘某的问题大致如下:
(1)生活方面:无工作收入,仅靠母亲退休金过活,生活拮据。
(2)心理方面:头脑简单、性情憨厚、重义气,目前有自卑心理,自尊心较强。
(3)社会融人方面:从监狱释放后,无法正常适应社会生活,融入尚存在障碍。
3.对于案主刘某.我们可以采取如下辅导策:
(1)澄清刘某的非理性思想,祛除不正确的思想观念,反省过去的错误。
(2)提升刘某的自尊与自信,正确面对人生未来的规划。
(3)与刘某母亲联系,请家长协助对案主的服务并多给予关心与支持。
(4)增强案主的社会参与,多参加社区与社会的一些活动,以增强社会归属感。
(5)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个人职业水平。
(6)视情况拜访相关人士,以减低或消除他们对刘某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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