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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考试

2013中级社会工作者辅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

  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 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权利有:

  1生存权

  生存权指作为独立的有尊严的人类成员在社会中生活和存在的权利。生存权是未成年人最基本的权利,国家保障每个未成年人平等的生存权利。

  2发展权

  发展权指享有足以促进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水平的权利。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在营养、衣着和住房方面享受确保他们发展所需的生活条件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3受保护权

  受保护权指依法接受来自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和整个社会的特别的爱护,使其免受可能遇到的伤害、破坏或有害的影响的权利。

  4参与权

  参与权指参加各种社会生活和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会活动并通过发表言论和采取行动对其产生影响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受法律保护。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方法

  1家庭保护

  家庭保护的具体方法包括:(1)监护和抚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仅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而且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2)关爱与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3)教育培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4)民主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2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的方式方法包括:(1)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2)关爱与尊重学生。(3)开展成长教育。(4)确保学生健康与安全。(5)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实施专门教育。

  3社会保护

  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保护的方法包括:(1)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2)维护受教育权。(3)为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场所。(4)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5)预防网瘾。(6)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消费和娱乐产品。(7)净化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8)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的劳动保护。(9)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10)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与生命安全。(11)为特殊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救助。(12)加强卫生保健与预防疾病。(13)支持鼓励发展幼儿教育。(14)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与名誉权。(15)为完成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教育。

  4司法保护

  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行司法保护的具体方法包括:(1)及时审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2)对司法活动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3)在继承与离婚案件中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4)依法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监护与抚养责任。(5)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6)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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