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1、教师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应如何训练自己的教学技能?
(1)关键是明确教学实践是掌握和提高教学技能的主要途径,要有意识地将改善教学技能作为教学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2)方式上,要在备课、上课及课后都注意对教学技能进行设计、应用、分析和总结,并长期坚持不懈。
2、中学共青团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团的基础知识的教育(2)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3)爱国主义教育(4)基础文明教育(5)爱校教育(6)“做人”的基本道德教育
3、你认为教育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1)和谐社会是指构成社会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具体说,就是一种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教育具有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完善民族政治和促进文化发展等重要的社会功能。(3)教育可以通过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尤其是提高国民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4、根据马卡连柯“平行影响”的教育思想,班主任应如何处理个别教育与集体教育的关系?
(1)“平行影响”教育思想的含义:教师要影响个别学生,首先要去影响这个学生所在的班级,然后通过这个集体与教师一起去影响这个学生,这样就会产生巨大的教育力量和效果。(2)管理要求:第一、组织和培养班集体;二、充分发挥班集体的教育作用,教育转化个别学生;三、通过转化个别学生,促进班集体的管理和发展。
5、案例分析常用回答话述:
第一种:
(1) 该校的做法和行为是违法的(2)学校对学生采取停课或开除的做法违反《教育法》因为中国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力,不能因学习不好而剥夺其受教育权(3)违反《义务教育法》侵范学生的受教育权。
第二种:**老师的做法是错误的,违背了 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 这一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种:
违法;学校是公益性事业,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在本案例中,学校利用地处市中心,将操场必为停车场,违反了《教育法》;学校停止一切体育活动、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组织学生看管车辆,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组织教师看管车辆,侵犯教师权利,违反了《教师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种: **教师的做法和说法是错误的;违背了锐意创新这一教师职业的基本道德规范
锐意创新:
第五种:
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主要是政府的责任,不应摊派集资; 乡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不缴集资款就停止学生上学,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也是违法的;教师因为学生少,而停止其他学生的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 权,同样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第六种:
**老师应负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 ;**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是应该的;擅自停学生的课侵犯学生教育权,是违法的;**老师的行为是学生甲死亡的一个条件,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老师的行为 不是甲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第七种: **老师的做法上是错误的;《民法通则》规定11-16岁的公民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代理人同意,而**老师没有征得其家长同意就借给甲200元钱,这是不妥的。
相关推荐:2010年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心理学》简答题汇总
2010山东教师中学教育心理学重点知识汇总(26日更新)
2010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心理学各章判断题练习
2010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心理学章节考点讲解汇总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