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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知识的学习
复习提要
本章概述了知识和知识学习的类型,详细介绍了知识获得和知识保持的操作方法以及遗忘的理论解释。
知识点梳理
1.知识的类型
根据现代认知心理学的观点,知识就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其实质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1)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由于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知识可分为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2)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
由于反映活动的侧面不同,知识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人具备有意识的提取线索因而能直接陈述的知识。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是个人缺乏有意识的提取线索而只能借助于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加涅认为,程序性知识包括心智技能和认知策略两个亚类。
2.知识学习的类型
(1)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命题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
(2)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学习。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
3.知识学习的作用
知识历来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知识学习是增长经验、形成技能、发展创造力的重要前提。
4.知识的获得
知识的获得是知识学习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信息进入短时记忆,与来自长时记忆系统的原有知识建立一定的联系,并纳入原有的认知结构,从而获得对新信息意义的理解。而要理解新信息的意义,首先必须获得充分的感性经验,其次必须对所获得的感性经验进行充分的思维加工,这是通过直观和概括两个环节来实现的。
(1)知识的直观
①知识直观的类型
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直观是理解科学知识的起点,是知识获得的首要环节。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主要有三种直观方式,即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
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模象直观即通过对事物的模拟性形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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