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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学习内容的分析,确定了完成教学目标所需掌握的各个知识点与技能项目,通过对学习者初始能力的分析确定了教学的起点。至此,教学的内容、对象状态已基本确定,在此基础上,我们应阐明教师通过教学而使学习者在教学活动中所要达到的学习结果或标准,即要确定教学目标,从而使教学工作的结果或标准具体化、明确化,为以后制订教学策略及开展教学评价提供依据。
一、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的概念
1.目标的层次
在学校教育中,目标可分为三个层次∶
(1)培养目标,是第一级水平的目标,它是相对抽象的、陈述较为宏观的目标,是学校教育努力实现的总目标,也是学校安排开设各种类型课程及课程领域的依据。
(2)课程目标,是第二级水平的目标,具体来说是某门课程要实现的目标,考虑不同的学习领域、学生的发展状况,以行为目标的形式把宽泛的培养目标分解得更加具体,作为课程标准。
(3)教学目标,是第三级水平的目标,是将课程目标分析到操作化的程度,描述具体的行为结果,弓f导教学的展开,因此称为课堂教学目标或学习目标,描述的范围是一个单元或一节课,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需要完成的具体目标,是目标系统中最具体且可操作的单位。
2.教学目标概念
教学目标与教学目的是一种特殊和一般、具体结果与普通要求的关系。教学目标是一种现实,是指在具体情境下,学生行为变化的结果,是可观察、可评价的,是教学目的的具体化。二教学目的是一种理想,是教师教学工作的方向与指针,是普遍的、统一的、抽象的,是教学目标的概括和总结。指定教学目标是在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知识内容和教学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出执行课程标准的计划,及其会在学生身上出现哪些变化,学生应该掌握哪些知识,学生的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方面应取得什么发展。因此,课程标准和计划中的目的要求不能代替数学目标,而只能是指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二)教学目标分类
教学设计工作中所确定的教学目标一般来说有两大类:
1、期待性目标
期待性目标是一种高度抽象与概括的目标,反映的是整体的教育系统任务的基本取向和对学习者发展的一种期望。
2.达成性目标
达成性目标是一种具体的、个别性的目标,能够通过具体的教学活动而使学生确实能够完成或实现。这种目标是对具体的课堂教学效果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也是课堂教学过程中所有学生都能够实际达到的目标。在教学设计过程中,教学目标的确定与许多因素有关,但对教学设计者来说,确定教学目标更应该侧重考虑的任务是教学目标的可操作性。
(三)教学目标的表述
在教学目标确定后,如何清晰、准确、具体地表述教学目标,就成为教学目标设计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一个好的教学目标的表述,就是要将一般性的目标具体化为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目标,要说明学生在教学后能学会什么,学到什么程度,说明教师预期学生行为改变的结果,这样才有利于教师在教学时对目标的把握与评定。一般说来,一个规范、明确的行为目标的表述,要包含以下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和表现水平或标准。
1.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指的是学习者。
教学目标指向是学生通过学习之后的预期结果,因此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应该……”,而不是“教给学生……”或“培养学生……”。
2.行为动词
行为动词尽可能要清晰、可把握,而不能含糊其词。
目标的陈述主要是为了便于后续的评价行为,因此行为动词尽可能要清晰、可把握,而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无法规定教学的正确方向。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分为含糊的与明确的动词。含糊的动词有∶知道、了解、欣赏、喜欢、相信等;明确的动词有∶写出、背出、列出、选出、认出、辨别、解决、比较等。为有效提高教学目标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设计者在表述行为目标时应尽可能选用那些意义确定、易于观察的行为动词,避免使用“懂得”、“了解”这类含义模糊、难以观察的动词。因为“懂得”、“了解”这类词是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术语,而内部心理过程无法作直接观察,对这些词语的解释就可能有很大差别。例如,在讲授催化剂时,如果把目标表述为“学生能理解催化剂”的话,那么教学活动结束时学生对催化剂到底理解了还是没理解,往往难以明确验证。但如果把目标具体化为“能按给予的条件辨别出催化剂”,“能说出催化剂、改变、反应速率、化学组成和质量、反应前后、保持不变等这些用语的意义”,就比较容易确认学生是否达到了目标。
3.行为条件
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如果没有明确的行为条件,学生最终的学习结果往往就难以评价,因此,在描述课程与教学目标时,通常都说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达到何等程度的结果。如“借助工具书”、“无需参考资料的帮助”、“根据周期表”等等。对条件的表述有四种类型∶一是关于使用手册与辅助手段或者不允许使用。如“可以带计算器”或“允许查词典”;二是提供信息或提示,如“在中国行政区划图中,能……”、“根据下列一组图,能写300字的短文”等;三是时间的限制,如“在10分钟内,能……”、“通过两课时的学习,能记住……”等;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如“在课堂讨论时,能叙述……要点”。
4.表现水平或标准
表现水平或标准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价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例如,“二十题中至少答对十五题”,“达到90%的正确率”,“完全无误”,“一分钟内完成”等。标准的说明可以是定量的或定性的,也可以二者都有。一般行为标准分三类∶
(1)完成行为的时间限制。例如,三分钟内解决问题。
(2)准确性,即正确操作、运算的百分比或数字。例如,回答正确率为90%。
(3)成功的特征。
例如∶
①学生在讨论的基础上能说出二氧化锰在下列两个反应中的作用(主体)(条件)(行为动词)(内容)(标准)(内容)
②“在3分钟内(条件),学生(主体)能算出(行为动词)至少20道题(表现水平)”。
需要注意的∶
第一,并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要包括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可以省略行为主体或行为条件,但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种解释为标准。
第二,教学目标表达的是基本的共同可达到的教学标准,而不是无法实现的最高要求,陈述教学目标一定要遵照新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的要求,切不可自作主张、随心所欲。
二、确定课堂教学目标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确定课堂教学目标应遵循的原则
课堂教学目标至少应分出两个层面,一层是总目标,即课程目标;一层是具体目标,即课时目标。一切具体教学目标的设定,都应该考虑课程目标的要求,课时目标是由教师开发的。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主体性原则
学生是教学的对象,是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未来、为了学生的一切,如果课堂教学忽视了学生的存在,学生没有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没有扮演主角,那么教学目标就不能够实现。教师的职责就是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帮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体验成功的快乐。
2.开放性原则
创新是现代教育的灵魂,开放性是必然的表现形式。教学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学生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塑造学生的崇高人格。因此,课堂教学目标一定要目中有“人”。当然,教师的“导”也不应忽视,即使是放羊也应把羊引到水草丰茂处,而不是贫瘠的黄土地,更不是把他们围在水泥场里。“导”就是启发、点燃。
3.多样性原则
教学的终极目标一致,但由于教学内容不同、班级间的差异,每堂课的教学目标自然也就不尽相同。其实,就算是同一堂课教学目标也应是多样的,同样的班级在同一堂课中,不同的学生欲达到的教学目标也不应相同,承认差异,因材施教;因人设标,分类推进,才是科学的原则。
4.渐进性原则
新课改设置的每门学科,都有明确的课程目标,但是这些目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一堂课不能定太多的目标,并且也不能太高,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课堂教学目标也有一个由低到高、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过程,“高大全”式的课必会弄巧成拙。
5.生成性原则
每一位老师在上课前都要反复斟酌确定教学目标,但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当他走进那充满生气和变数的课堂的时候,往往会发现有的既定目标是“闭门造车”。因此,课堂教学目标不是刻板的东西,应该适时调整,这种调整便应是灵动、机智的。
6.激励性原则
学生能否在课堂上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探究性学习,除了教师的引导,更离不开教师的及时点评和激励。事实上,学生的成长离不开自尊心的保护、自信心的激励,只有遵循既注重结果,又注重过程的基本原则,灵活运用各种科学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手段,才能保证次目标和终极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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