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
第 2 页:第二节 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
第 3 页:第三节 教育与人的发展 |
第 4 页:第四节 教育制度 |
第 5 页:第五节 教育的目的 |
第 6 页:第六节 教育研究方法 |
第五节 教育的目的
一、有关教育目的的理论
(一)宗教本位论
宗教本位论主张使人在宗教的影响下,以皈依上帝为其生活理想.把人培养成虔诚的宗教人士。其代表人物有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
宗教本位教育目的在中世纪漫长的时间内长期占据着西方教育思想的统治地位.它强调教育对人的精神世界的作用。虽然其哲学立场是唯心主义的,但其某些观点对批判近代教育过度功利化、技术化的倾向仍有一定借鉴意义。
(二)社会本位论
社会本位教育目的论的观点是:因为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受制于社会环境.所以要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注意教育的社会价值;主张教育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和社会成员;教育是国家事业:评价教育要看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的指标。其代表人物有柏拉图、涂尔干、凯兴斯泰纳、赫钦斯、巴格莱等。主张社会本位论的人,看到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对教育目的的制约作用。强调教育目的要根据社会需要来制定,国家要承担国民教育的主要责任。这对保证教育的地位,发挥教育的社会功能,促进社会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但其否定个体的兴趣、心理规律和个性特征对制定教育目的的作用,则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也容易造成对学生个性发展的压抑。
(三)个人本位论
个人本位教育目的的观点是:要从个人本位本能的需要出发。强调教育要服从人的成长规律和满足人的需要;注重教育对个人的价值;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发展人的个性.增进人的价值,促进个人自我实现。其代表人物有卢梭、罗杰斯等。
个人本位论的积极意义在于:首先,它确立了儿童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强调尊重儿童的发展需要,促使其个性的发展,否定了传统教育对儿童的压抑和灌输等弊端,在文艺复兴时期有反对封建教育的进步意义;其次,提出了培养“自由的人”、“自我实现的人”和健全人格的理论体系.倡导民主的教育观,对现代学校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其不足之处在于:首先,以“人性”代替对社会的理性分析,忽视社会发展对教育的要求,这是不现实和行不通的;其次,过于强调人性中的天生倾向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忽视了学习和社会影响的作用,导致自然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倾向。
(四)“教育无目的论”
“教育无目的论”是由杜威提出来的。它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明确指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杜威所否定的是教育的一般的、抽象的目的,强调的是教育过程内有的目的,即每一次教育活动的具体目的,并非主张教育无目的。
二、我国的教育目的
(一)新中国不同时期的教育目的
新中国建立以来.在不同时期,党和国家根据历史条件,对教育目的做过多次不同的表述。
1957年,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这是新中国建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教育方针。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教育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识,具有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人们经常把这一表述简称为“四有、两爱、两精神”。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重申,“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
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文件中有关教育方针及其规定的教育目的,提法虽然不尽相同,但基本内涵或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们都确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指明了教育培养人才、学校办学的方向;第二,它们都确定了教育培养的人所应具有的素质。这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品德、智力、体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简称《决定》)。这一表述体现了时代的特征,反映了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1.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2.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3.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4.要求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择业的常识,具有正确的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中学生全面发展教育
中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任务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提出来的。中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这个阶段为学生今后全面和谐充分发展打下了“初步”基础,这也是中学教育德智体美劳的重要特征。
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决定了全面发展教育的整体内容,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是
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德育
德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的教育。普通中学在德育方面的要求是:①帮助学生初步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②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热爱科学;③建立民主和法制的意识,养成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独立思考、勇于开拓的思维方法和科学精神;④形成社会主义的现代文明意识和道德观念;⑤养成不断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开放心态和应变能力。
(二)智育
智育是授予学生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学习有关的非认知因素的教育。普通中学在智育方面的要求是:①帮助学生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系统地学习科学文化基础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和技巧;②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③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兴趣、情感、意志和积极的心理品质。
(三)体育
体育是授予学生健康的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体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培养他们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和习惯,增强其意志力的教育。普通中学在体育方面的要求是: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知识和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②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③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了解科学的营养知识。普通中学体育的主要内容有:田径、体操、球类、游戏、武术、游泳、军事体育、舞蹈等。
(四)美育
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的教育。美育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艺术的正确的审美观,培养学生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发展学生艺术创作的兴趣和爱好。美育能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他们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普通中学在美育方面的要求是:①提高学生感受美的能力.即对自然、社会中存在的现实美。对艺术作品的艺术美的感受能力,提高学生感受美的能力,从根本上说是提高人的整体性的精神素养;②培养学生鉴赏美的能力,即具有美学的基础知识,具有分辨美与丑、文与野、优与劣的能力,具有区分美的程度和种类的能力。懂得各种类型美的特性与形态的丰富性,领悟美所表达的意蕴和意境,从而达到“物我同一”的审美境界,并使人格与性情得到陶冶;③形成学生创造美的能力,即能把自己独特的美感用各种不同的形式表达出来的能力。创造美的能力既包括艺术美的创造.也包括生活美的创造。形成学生创造美的能力是美育的最高层次的任务。
(五)劳动技术教育
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普通中学在劳动技术方面的要求是:①通过科学技术知识的教学和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物质生产的基本技术知识,掌握一定的职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劳动习惯和艰苦奋斗的精神;②结合劳动技术教育,还可以授予学生一定的商品经济知识,使学生初步懂得商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了解当地的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使其具有一定的收集和利用商品信息的能力。总之,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关系密切,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在人的全面发展中,
缺一不可。因此。为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要求所培养的学生能适应时代要求,因此要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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