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教师资格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教师资格考试 > 复习指导 > 教育法律法规 > 正文

2013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笔记六

  第六讲 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

  教育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活动是教育立法。(T)

  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级“。’一元”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立法体系是统一的。“多级”是指我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多个立法等级。

  教育立法的程序:1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教育法律案的通过。4教育法律的公布。

  狭义的教育执法,使特制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的活动。

  教育执法,又称教育行政执法,使特制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具体使用交易法律规范的专门活动。

  教育执法的特点,;第一从实施方式和活动性质看,教育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适用教育法律的专门活动。第二从执法主体看,教育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第三从执法依据和执法后果看,教育执法是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特定法律后果的活动。第四从执法要求看,交易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已经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第五,从执法对象看,教育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以教育法律规范适用特点对象的活动。

  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教育执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权限,程序0;2行政合理性原则(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理);3责任行政原则。

  教育执法的形式:1教育行政措施(通知、批准、许可、征收、发放、证明);2教育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撤销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3教育行政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4教育行政救济。

  狭义的教育司法特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处理教育案件的专门活动。

  教育手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主体)自觉按照交易法律桂发的要求进行作为祸不作为的活动。

  构成教育违法行为陛下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主体、主观、客体、客观。

  狭义的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带有强制性、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的钟类:1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警告,罚款,开除,拘留);2民事法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3刑事法律责任。4经济法律责任。

  关于教育法律责任的钟类应注意两点:一是教育违法主体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教育法律规范,有时可能是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范。而是对于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是,上述四种法律责任,违法行为人可能同时承担,也可能承担其中的若干中(没有替代性)。

  教育法律解释的形式可以分为几类;第一根据法律解释的主体和效力不同,可分为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第二,依据法律解释的方法和尺度不同,有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字母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有权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或征收解释,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据宪法或法律赋予的职权而做的解释。它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从广义上说,是指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依法对法律的实施所进行的监督。

1 2  下一页

  相关推荐:

  各地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汇总

  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吧整理: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备考专题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教师资格名师都在这里!
李颖老师
在线名师:李颖老师
   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专家组成员,有多...[详细]
教师资格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教师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教师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