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德育的过程
一、德育过程概述
(一)德育过程的概念
德育过程是熬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借助于德育内容和方法,进行施教传道和受教修养的统一活动过程,是促使受教育者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发展的过程,是个体社会化与社会规范个体化的统一过程。
(二)德育过程与品德形成过程的关系
德育过程与品德形成过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从联系来说,德育只有遵循人的品德形成、发展规律,才能有效地促进人的品德形成、发展,而人品德的形成、发展也离不开德育因素的影响。从受教育者角度看,德育过程是受教育者个体品德形成、发展的过程,只不过是在教育者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影响下,受教育者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品德的过程,是培养和发展受教育者品德的过程。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提出要求,依据学生特点,以适当的方式调动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将相应的社会规范转化为学生的品德,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品德形成过程是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结构不断建构完善的过程。品德形成过程属于人的发展过程,影响这一过程实现的包括生理的、社会的、主观的和实践的等多种因素。
二、德育过程的结构和矛盾
(一)德育过程的结构
德育过程的结构是指德育教育过程中不同质的各种要素的组合方式。构成德育过程的各要素之间有质的区别,它们在德育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各不相同,彼此以一定方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有组织的系统。德育过程通常由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四个相互制约的要素构成。
教育者是德育过程的组织者、领导者,是一定社会德育要求和思想道德的体现者,在德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教育者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个体教育者和群体教育者。
受教育者包括受教育者个体和群体,他们都是德育的对象。在德育过程中,受教育者既是德育的客体,又是德育的主体。当他作为德育对象时,他是德育的客体;当他接受德育影响、进行自我品德教育和对其他德育对象产生影响时,他成为德育主体。
德育内容是用以形成受教育者品德的社会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是受教育者学习、修养和内在化的客体。学校德育基本内容是根据学校德育目标和学生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确定的,它具有一定的范围和层次。
德育方法是教育者施教传道和受教育者受教修养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和。教育者借助一定的德育方法将德育内容作用于受教育者,受教育者借助于一定的德育方法来学习、修养、内化德育内容,从而将其转化为自己的品德。
德育过程中的各要素,通过教育者施教传道和受教育者受教修养的活动而发生一定的联系和相互作用,促使受教育者的品德发生预期的变化,这是一个矛盾运动过程。由于这一矛盾的不断产生和解决,才不断将社会思想政治准则和法纪道德规范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品德,从而实现德育内容,达到德育目标。这是一定社会思想道德的个体化过程和受教育者在思想道德方面社会化的过程,是社会思想道德继承和创新相统一的过程。
(二)德育过程的矛盾
德育过程的矛盾是指德育过程中各要素和各部分之间、各要素和各部分内部各方面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包括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矛盾,教育者与德育内容、方法的矛盾,受教育者与德育内容、方法的矛盾,受教育者自身思想品德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等。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是社会通过教师向学生提出的道德要求与学生已有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这是德育过程中最一般、最普遍的矛盾,也是决定德育过程本质的特殊矛盾。这个矛盾需要通过向学生传授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规范,引导他们进行道德实践,把他们从原有的品德水平提高到教师所要求的新的品德水平上来解决。
三、德育过程的规律
(一)学生的知、情、意、行诸因素统一发展的规律
1.知、情、意、行是构成思想品德的四个基本要素
德育过程是培养学生品德的过程。学生品德是由思想、政治、法纪、道德方面的认识、情感、意志、行为等因素构成的。这几个因素简称为知、情、意、行。构成品德的知、情、意、行这几个因素是相对独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
知,即道德认识,是人们对道德规范及其意义的理解和掌握,是对是非、善恶、美丑的认识、判断和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识辨能力,也是人们确定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和行为准则的内在依据。
情,即道德情感,是人们对社会思想道德和人们行为的爱憎、好恶等情绪态度,是进行道德判断时引发的一种内心体验。它伴随品德认识而产生发展,并对品德认识和品德行为起着激励和调节作用。判断积极或消极情绪体验好坏的标准,是看它跟何种品德认识相联系,以及它在“长善救失”中的地位和作用。
意,即道德意志,是人们为实现道德行为所作的自觉努力,是人们通过理智权衡,解决思想道德生活中的内心矛盾与支配行为的力量。它常常表现为用正确动机战胜错误动机、用理智战胜欲望、用果断战胜犹豫、用坚持战胜动摇,排除来自主客观的各种于扰和障碍,按照既定的目标把品德行为坚持到底。
行,即道德行为,是人们在行动上对他人、社会和自然所做出的行为反应,是人的内在的道德认识、情感的外部行为和外部表现,是衡量人们品德的重要标志。道德行为包括一般的行为和经历多次练习所形成的道德行为习惯。道德行为受道德认识、情感和意志的支配、调节,同时又影响道德认识、情感和意志。
2.知、情、意、行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
德育过程的一般顺序可以概括为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和培养道德行为习惯。有的班主任根据自己的经验将德育工作总结概括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持之以恒、导之以行四句话,这是符合德育过程规律的。知、情、意、行四个基本要素是相互作用的。道德认识,是人们确定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和行为准则的内在依据;道德情感伴随道德认识产生发展并对道德认识和道德行为起着激励和调节作用;道德意志是解决思想道德生活中的内心矛盾与支配行为的力量;道德行为受道德认识、情感和意志的支配、调节,同时又影响道德认识、情感和意志。其中,道德认知是基础、道德行为是关键。在德育具体实施过程中,具有多种开端,即不一定遵守知、情、意、行的一般教育培养顺序,而是可以根据学生品德发展的具体情况,或从导之以行开始,或从动之以情开始,或从锻炼品德意志开始,最后达到使学生品德在知、情、意、行等方面的和谐发展。
(二)学生在活动和交往中形成思想品德的规律
学生的思想品德是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形成的,没有社会交往,就没有社会道德。学生的思想品德是在积极的活动和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发展和表现出来的。形成一定品德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和参与社会新生活的创造。因此,教育者应把组织活动和交往看作德育过程的基础。活动和交往的性质、内容、方式不同,对人的品德影响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德育过程中的活动和交往的主要特点:④具有引导性、目的性和组织性;②不脱离学生学习这一主导活动和作为主要交往对象的教师和同学;③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它们是按照学生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和教育学、心理学原理组织的,因而能更加有效地影响学生品德的形成。
(三)学生思想内部矛盾转化的规律
德育过程既是社会道德内化为个体的思想品德的过程,又是个体品德外化为社会道德行为的过程。要实现这“两化”,必然伴随着一系列的思想矛盾和斗争。
要实现矛盾向教育者期望的方向转化,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是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教育者要给受教育者创造良好的外因,又要了解受教育者的心理矛盾,促使其积极接受外界的教育影响,有效地形成新的道德品质。
德育过程也是教育和自我教育的统一过程。教育者要注意提高受教育者自我教育的能力。
(四)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长期性和反复性的规律
一个人的良好思想品德的提高和不良品德的克服,都要经历一个反复的培养教育或矫正训练的过程,是一个无止境地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过程。特别是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是一个需要长期反复培养、实践的过程,是逐步提高的过程。
在德育过程中,教育者既要对受教育者的思想品德形成与变化,坚持长期抓、反复抓,又要注意受教育者思想品德形成过程中的反复性,注意抓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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