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心理评估
一、心理评估及其意义
(一)心理评估的含义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心理评估,指依据用心理学方法和技术搜集得来的资料,对学生的心理特征与行为表现进行评鉴,以确定其性质和水平并进行分类的诊断的过程。心理评估既可采用标准化的方法,如各种心理测验;也可以采用非标准化的方法,如评估性会谈、观察法、自述法等。
(二)心理评估的两种参考架构
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应以正常学生(包括有轻、中度心理健康问题的正常学生)为主,因而心理评估的功能就不应只是进行心理症状学诊断或心理病理分类学诊断,而也应重视对学生发展潜能、自我实现程度的正向评定。现有的评估手段是在两种参考架构的基础上制定的,即健康模式与疾病模式。疾病模式的心理评估旨在对当事人心理疾病的有无以及心理疾
病的类别进行诊断。健康模式的心理评估旨在了解健康状态下的心智能力及自我实现的倾向。健康模式的心理评估关注的是人的潜能、人的价值实现的程度,人的心理素质改善的程度,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应受到高度重视。
(三)心理评估的意义
1.心理评估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依据
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与咨询是一项高度个别化的教育工作,为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制定正确的辅导与咨询方案。这包括必须正确找出个体的问题症结,了解他所处的环境的特征,准确地把握他认识世界的独特的观念。
2.心理评估是检验心理健康教育效果的手段
心理评估不但是了解个体心理健康水平及其行为表现的工具,也是评价心理健康教育绩效的工具,心理健康教育成效如何,只能从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症状减轻、心理素质的改善来加以确认。
二、心理测验
心理测验是为心理评估搜集数量化资料的常用工具。心理测验是一种特殊的测量,是测量一个行为样本的系统的程序。测验通过测量人的行为,去推测受测者个体的智力、人格、态度等方面的特征与水平。心理测验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所要测量的特征大体上可把心理测验分成认知测验和人格测验。认知测验包括智力测验、特殊能力测验、创造力测验及成就测验。人格测验包括多项人格调查表、兴趣测验、成就动机测验及态度量表等。
需要注意的是,各种标准化的测验,特别是智力测验的施测与解释,都要求由经过专门培训的施测人员来进行。教师在选择测验时,必须充分考虑测验的意图、测验的适用年龄、测验的方式和性质等,特别是在对测验结果的解释上,更是要谨慎从事,不能迷信测验分数,更不能把某一次测验的分数当做教学决策与评判儿童的重要依据。而应当把测验看成是一种检测学生某个方面特点的工具,它只有与其他信息来源结合在一起,才能充分发挥心理测验的功能。
三、评估性会谈
会谈是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方法。教师通过会谈既可以了解学生的心理与行为,也可以对学生的认知、情绪、态度施加影响。因此,会谈可分为评估性会谈与影响性会谈。但二者很难截然分开,与其他方法比较起来会谈法的优点是:在会谈中可以当面澄清问题,以提高所获得资料的准确性;通过观察会谈过程中双方的关系及学生的非言语行为,可以获得许多重要的附加信息。为了使会谈富有成效,除了要注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外,辅导教师还要运用一些专门的技术。
(一)倾听
倾听是专注而主动地获取信息的过程。倾听过程中时应采取开放态度,同对方保持目光接触,注意获取言语沟通与非言语沟通信息。倾听是建立良好辅导关系的手段,倾听比询问更有利于搜集资料,因为询问会给对方造成心理压力,倾听可以减少对方的心理防卫。
(二)鼓励
在会谈中,辅导教师可以向对方提供鼓励信息,如说“嗯,我懂”、 “我能体会”、“请继续讲”、“然后呢”、“原来如此”、“有意思”、“我正陪着你”等。
(三)询问
不要提过多的问题,少提封闭式的问题(即只能用是、否作答的问题),多提开放式问题(如“你能说说原因吗”);不但要问事实,还要问看法与感受,如“我想知道你对这事的感受如何”等。
(四)反映
反映就是辅导教师将受辅导学生表达出的思想、观念或流露出的情绪,加以综合整理,用自己的语言再表达出来,以协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
(五)澄清
当事人处于思想困扰时,其思考与言语表达往往不明确。辅导教师可把当事人的不连贯的、模糊的、隐含的想法与感受说出来,帮助对方在混乱的思想中理出眉目。
(六)面质
会谈中发现受辅导者前后所说内容不一致,他所具有的自我形象与他的行为不一致时,可以向他提问,以协助当事人弄清自己的真实感受。
其他方法
(一)观察法
观察法是按照研究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直接观察学生个体的行为表现,对所观察的事实加以记录和客观的解释,以了解学生心理和行为特征的一种方法。记录方式通常有以下三种。
1.项目检核表
将要观察的学生各项心理特质或特征性行为作为项目列于表上,如“仪容整齐”、“勤奋好学”、“受人欢迎”、“自我中心”、“不诚实”。当所观察的学生具有某些特质或行为特征时,就在对应的项目前做出标记,如打“√”。
2.评定量表
将欲观察的特质或行为列于表上,研究者将被观察学生的表现与表中项目相对照,并根据符合的程度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等级通常分为3级、5级或7级。
3.轶事记录
轶事记录是教师对学生观察后,及时对所观察到的重要事实,以叙述性文字所做的一种简明的记录。它包括被观察者的姓名、年级,观察的时间,观察者的姓名,观察事实及其发生情境的描述,观察者的解释与建议。
(二)自述法
自述法是通过学生书面形式的自我描述来了解学生生活经历及内心世界的一种方法。其中,日记、周记、作文、自传、内心独白都是自述法的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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