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理
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总是根据已有的知识,反映更为复杂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从而扩大认识领域,获得新的知识。这是一种由已知推断未知的思考活动,而反映这种思维活动的思维形式就是推理。
(一)推理及其结构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每个推理都包含着两部分的命题:一部分是已知的命题,它是推理的根据,叫做推理的前提;另一部分是由此而推导出的命题.叫做推理的结论。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过程中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
(二)推理的分类
根据从前提到结论这一推导过程的方向不同,将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通常被说成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即根据某种一般性原理和个别性例证,得出关于该个别性例证的新结论。归纳推理通常被说成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一定数量的个别性事实中,抽象、概括出某种一般性原理。但更精确的说法是: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即前提真能够确保结论真;归纳推理是或然性推理,前提只对结论提供一定的支持关系,即前提结论不一定真。
1.演绎推理
(1)演绎推理的定义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原理出发,引申出较特殊性结论的推理。这种推理的推导方向,是由一般到个别。
(2)演绎推理的特点
演绎推理的前提是一般性原理,演绎所得的结论是蕴含于前提之中的个别、特殊事实,因此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在演绎推理中,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前提和推理形式是正确的,结论必定正确。
(3)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三段论
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
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
结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作出的判断
2.归纳推理
(1)归纳推理的定义
归纳推理是指从一系列个别性的判断出发,引申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这种推理的推导方向,是由个别到一般。
(2)归纳推理的分类
归纳推理按照其推理的前提中是否考查了一类事物的全部.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又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此外,还有概率归纳推理和溯因归纳推理。
需要注意的是,归纳推理中的“完全”和“不完全”是相对的。它是就推理前提的数量方面来说的。所谓“完全”是从整体上来对一类对象的全体加以考查:所谓“不完全”则是从局部(部分)上来对一类对象的全体加以推断。因此,它只具有相对的意义。
①完全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是以某一类对象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为前提,因而推断出
该类对象的全体都具有(或不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因此,完全归纳推理的前提是个别性的,其结论却是一般性的。
②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是以某一类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因而推出该类对象的全体具有或不具有这种性质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根据前提中是否考察了事物对象与其属性问的内在联系.可以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
(3)归纳推理的方法运用归纳推理,必须占有材料,使用观察、实验和调查等收集经验材料的方法。在观察、实验和调
查中获得的材料,需要运用比较、归类、分析和综合以及抽象和概括等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进行加工整理,才能形成正确的结论。
①比较
比较是确定对象共同点和差异点的方法。认识某一对象,往往把这一对象与其他对象进行对照。以发现其问的相同点和差异点,以便更好地认识事物。在进行比较时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在同一关系下进行比较。
第二,要在事物的实质方面进行比较。例如比较两个罪犯的罪行大小,必须就他们的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性等实质方面进行比较,通常没有必要就性别、年龄、职业、籍贯等非实质方面进行比较。
②归类
归类是根据对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把对象按类区分开来的方法。通过归类,可以使杂乱无章的现象条理化.使大量的事实材料系统化。归类实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
③分析和综合
分析是在思想中把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分别加以考察的方法。如分析一篇文章,可以把它分为不同的部分、段落,再从各段落分出句子,还可从句子中分出词语等。对事物的认识,最初往往是
模糊、笼统和表面的印象,要想深入了解事物,必须从其各方面加以分析。分析是把复杂问题化为简单问题.把大而难的问题化为小而易的问题。分析由浅入深,由近及远,先易后难。通过分析,人们能够认识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但是要了解事物的全貌、整体,就必须在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
综合是同分析相对立的一种方法。它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将与研究对象有关的片面、分散、众多的各个要素(情况、数据、素材等)进行归纳,从错综复杂的现象中探索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整体的角度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通观事物发展的全貌和全过程,获得新的知识、新的结论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
综合的一般方法:一是简单综合:对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信息进行汇集、归纳和整理。
二是分析综合:对搜集到的与特定事物有关的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和推理的基础上进行综合,以认识事物的本质、全貌和动向,获得新的知识和结论。
三是系统综合: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对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大量信息进行时间与空问、纵向与横向等方面的综合研究。
④抽象与概括
抽象是在思维中撇开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抽取对象本质属性的方法。概括是在思维中把对象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推广到所有同类的其他事物上去的方法。如揭示“用于交换”这一“商品”的共同本质后.可把这种共同的本质推广到全部商品上去,概括出古今任何一种商品,都具有“用于交换”的本质属性。
3.类比推理
(1)类比推理的定义
类比推理是从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出发,从而引申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也相同的结论。类比推理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方向,是由特殊到特殊。
(2)类比推理的运用
应用类比法进行推理的过程就是类比推理,它是在对两个(类)对象之间的共同点或部分共同点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种推理。类比推理能够使人们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获得创造性的启发或灵感,从而找到解决难题之道。
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可能为假,因为事物之间固然有相似之处,但也有差别所在。于是,从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地方相似,推出它们在另外的地方仍相似的结论就不具有必然性。类比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取决于许多因素,要降低或然性程度,就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类比对象之问的相同点越多,其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也就越大。
第二,已知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越高,类比结论的可靠性越大,越小可靠性越小。如果我们能证明A对象所具有的a、b、c属性,与d属性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即只要有a,b、c存在,
便必然有d存在,那么由于B对象也具有a,b、c属性,所以我们推得它也具有d属性便是必然的、正确的。反之,如果我们发现在B对象的属性中,有某种属性不能与d并存,那么我们说b对象也可能具有d属性的结论便是错误的。
第三,不能将A对象所具有的某种偶然性拿来跟8对象类比。因而推断B对象也具有这种偶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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