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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计划
(一)课程计划的概念
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它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做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学科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课程计划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国家对学校的统一要求,是组织学校活动的基本纲领和重要依据,也是制定分科标准、编写教科书和设计其他教材的依据。课程计划是否合情合理并具备较强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课程设计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课程计划制定的依据
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制定的。教育目的是一定社会培养人的总要求。从国家或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教育目的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是总体性的、高度概括性的,它为行政人员和教育工作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必要的解释提供了方便。但事实上,为实现同一教育目的,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会有不同的做法。为了确保教育目的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就需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情况予以具体化,即要明确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具体培养要求,它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自己学校的性质及任务,对培养对象提出的特定的要求。
(三)课程计划的构成
课程计划的基本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教学科目的设置
开设哪些学科是课程计划的中心。小学的教学科目的设置基本是以科学的分类为依据,并选择其中最一般的、对青年一代最必需的科学知识构成学科,纳入课程计划的。各门学科既有自己的独立系统,又有彼此必要的相互联系。
需要明确的是,学科和科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学科是根据学校的任务、学生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选择必须掌握的某门科学的基础知识所组成的教学科目,也就是某门科学的基础。在小学,凡在科学上还有争议和未经确定的东西,不应包括在学科之内。而科学则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客观规律的分科知识体系,在叙述范围及性质上与学科不同,在叙述的程序上也不一样。科学是从一般理论的结构和原理出发,而学科多是从具体事物现象的描述开始,然后转向关系、定义、规律的揭示。
目前我国小学开设语文、数学、社会、自然等9门课程。这些学科由于它们的对象、任务不同,知识范围、性质也不一样,但应当说都是必要的和重要的,不能把学科分成“主科”、“副科”,以致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
2.学科顺序
课程计划中设置的各门学科不能齐头并进,也不宜单科独进,一定要按规定年限、学科内容、各门学科之间的衔接、学生的发展水平,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合理安排。使先学的学科为以后学习的学科奠定基础,同时学的学科之间能相互沟通,并满足学生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3.课时分配
课时分配包括各学科的总时数,每一门学科各学年(或学期)的授课时数和周学时等。应根据学科的性质、作用、教材的分量和难易程度,恰当地分配各门学科的授课时数。语文、数学是基础工具学科,内容多、练习多,所以用的时间也较多。4.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
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是指学年阶段的划分、各个学期的教学周数、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时间、假期和节日的规定等,它是学校工作正常进行的保证。我国学校一般均为秋季招生与始业,一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学期之问有寒假或暑假。这对学校工作的进行是非常必要的。
(四)课程计划编制的原则
制定课程计划时,一般要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整体性。保证实现教育目的与任务,体现课程结构的完整性。既要体现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又要保证各类学科之间的协调平衡。
第二,基础性。依据科学的课程理论,处理好课程系统内部范畴的几个基本关系,体现基础性和多样性。这些基本关系包括:基础课与提高课,分科课与综合课,理论知识课与实践课,必修课与选修课。
第三,开放性。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精简课程,加强基础和有利于发展学生特长;知识体系相对完整,保证学科间的合理关系;统一性与灵活性、稳定与变革相结合。
(五)课程计划对学校和教师的指导意义
课程计划体现了国家对学校教育的统一要求,是学校组织教学工作、确定工作步调的依据,是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和其他活动的依据。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足计划中要求设置的学科,保证各门学科的教学时数;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各项活动,使学校保持稳定的教学秩序,使学生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课程计划对小学教师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小学教师应做到:
第一,认真学习和熟悉课程计划,了解小学教学和其他活动的全面安排和要求。
第二,了解自己任教学科开设的年级、顺序、教学时数;了解自己任教学科在整个课程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三,了解自己任教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与衔接。
第四,综观学校教学、教育全局,明确自己的任务与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好自己的教学、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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