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小学阶段课程的性质 |
第 2 页:我国现行小学课程设计 |
第 3 页:我国小学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 |
二、我国现行小学课程设计
1992年,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正式颁发《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7个小学教学计划,使我国小学课程改革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一)我国小学课程设计的原则
1.高度的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小学课程的设计以及教科书的编写,要在建立完备的传授文化知识的体系上,以人类所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教育学生;要以通俗的、小学生能理解的形式,体现高度的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的原则。无论课程的总体,还是一门学科,都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各种课程自身的特点由浅人深地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教育,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增强民族自信心、自尊心的教育等。
2.要以实现教育目的和学校培养目标为最终目的
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普及教育,在培养目标上要紧紧把握“提高民族素质”这一点,而当前和今后我国教育的国家内部乃至世界的大背景是“我国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的客观形势以及世界各国经济与科技突飞猛进的竞争局面”。这就要求在课程结构上体现时代精神。一方面要根据德、智、体、美、劳动教育等各育全面和谐的精神设置学科,过去一段时期内过分强调智育,因智害体、因智害德,忽视美育等现象,只能是“欲速不达”;另一方面则要将知识、能力、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结合起来,注重儿童学会学习、学会适应社会生活需要的能力。
3.要适合小学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
小学课程应突出体现社会发展要求、儿童自身身心发展要求与儿童身心现有发展水平,以及符合教师的水平、学校的设备完善程度、儿童家庭文化背景等客观条件。社会发展对课程的要求是范围越广泛越好,程度越深越好,儿童身心发展也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儿童成长、成熟条件不足,实施课程的客观条件差,那么,社会要求与儿童身心发展的要求再迫切、再高;也只能是理想。因此,课程的设计要正确估计儿童的智力与能力,既不可估计过高,也不可估计过低。我们认为好的小学课程应该是学生的能力、智力可能接受的,但是必须经过努力,而在掌握知识的同时,又能促进儿童的智力、能力、体力的发展和道德的提高。
这个原则要求课程要适合小学生的特点。课程对儿童身心特点的适应,既体现在它要适合儿童某一方面的身心特点的要求,如感知、记忆、思维的特点,又如骨骼、心脏、肝脏等特点;又体现在适应儿童发展的整体要求,例如儿童有求知的需要,有玩耍的需要,还有长身体的需要等等。
以上三条原则最重要,除此以外,还有贯彻幼儿、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衔接的原则,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等等。
(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要达到的教育目标
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小学和初中对儿童实施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1992年修订的《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规定,在小学阶段应达到的目标是:
第一,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养成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活泼向上等良好品德和个性品质,养成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的行为习惯,初步具有自我管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
第二,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了解一些生活、自然、社会常识,初步具有基本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自学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三,初步养成锻炼身体和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四,初步学会生活自理,会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养成爱劳动的习惯。
课程计划规定了各学科的基本要求、各种活动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等,还设置了“地方安排课程”,其要求是:为适应城乡经济文化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不同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教学科目,调整时间。
关于考核的规定,课程计划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期、学年和毕业的终结性考查、考试是对学生的合格水平的考核。考核要全面,要通过学科和活动的有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发展。小学毕业考核,语文、数学为考试学科。其他为考查科目。语文、数学考试合格,思想品德考查合格,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允许毕业。小学毕业考试在县级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一般由学校命题,农村也可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组织命题。在基本普及初中教育的地区,不另举行小学升学考试。
课程计划,对于农村复式教学点(班),简易小学和非全日制小学,按本课程计划全面开设全部学科尚有困难的,可适当减少学科门类或只开设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常识,或者根据课程计划的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对这些学校、教学点(班)进行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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