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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过程的结构
教学过程的结构指教学进程的基本阶段。学科性质不同、教学目的任务不同和学生的年龄阶段不同,教学过程的展开、进行和发展的程式是不完全一样的。教学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程式,且呈现多样综合的特点。
按照教师组织教学活动中所要求实现的不同认识任务,可以划分出教学过程中学生认识的不同阶段。
(一)引起学习动机
学习动机是推动学生学习的一种内部动力。学习动机往往与兴趣、求知欲和责任感联系在一起。教师要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启发学生的责任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领会知识
这是教学的中心环节。领会知识包括使学生感知和理解教材。
1.感知教材
教师要引导学生通过感知形成清晰的表象和鲜明的观点,为理解抽象概念提供感性知识的基础并发展学生相应的能力。感知的来源包括: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直观教具的演示、参观或实验,教师形象而生动的语言描述和学生的再造想象以及社会生产生活实践。
2.理解教材,形成科学概念
引导学生在感知基础上,通过分析、比较、抽象概括以及归纳演绎等思维方法的加工,形成概念、原理,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理解教材可以有两种思维途径:一是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二是从已知到未知,不必都从感知具体事物开始。
(三)巩固知识
通过各种各样的复习,对学习过的材料进行再记忆并在头脑中形成巩固的联系。知识的巩固是不断吸收新知识、运用知识形成技能的基础。巩固知识往往渗透在教学的全过程,不一定是一个独立的环节。
(四)运用知识
学生掌握知识的目的在于运用,教师要组织一系列的教学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动脑、动口和动手,以形成技能技巧,并把知识转化为能力。
(五)检查知识(包括技能与各种认识能力)
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质量怎样,只有通过检查才能确定。这主要由教师负责进行,一般采取课堂提问、检查课内外各种作业和各种测验来进行。但培养学生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自我检查的能力和习惯也是非常必要的。如组织学生自查、互查、小组检查等。检查学习效果的目的在于,使教师及时获得关于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以调整教学进程与要求;帮助学生了解自己掌握知识技能的情况,发现学习上的问题,及时调节自己的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学生掌握知识的基本阶段对组织进行教学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是,也要防止在运用中出现简单化和形式主义的偏向。因此在运用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实际上是生动活泼、多种多样的。它不可能千篇一律采用“基本式”,都按6个阶段进行教学,使教学机械死板;往往更多地采用“变式”,即根据实际情况对基本式做些改变,合并或省略某些阶段,灵活地教学。
2.注意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要割裂
对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划分为阶段,分别阐述,是为了揭示这个过程的规律性,认识每个阶段的特点和功能。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这些阶段之间联系得却十分紧密,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有时转化得极快,往往很难从时间上做出几分钟的精确规定。故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掌握知识不能按部就班,不能机械地按预先规定的时间,一个阶段、一个阶段、一分不差、界限分明地机械进行,而是要按学生掌握知识的规律性和学生在教学中的具体情况,引导他们机智灵活地从一个阶段很自然地能动地发展到下一个阶段。
3.每个阶段的功能都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在设计和组织教学过程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做些变通,减去某些阶段,如学生对所学对象的感性经验很丰富,就不必再进行专门的感知阶段;如果学生对所学新概念理解得很深入牢靠,也可以不再做专门的阶段性的复习巩固等。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每个阶段的功能,如引起学习动机、领会知识等,在教学过程的始终都不能忽视。又如检查知识,它并非只是最后一个阶段上的事情,一开始就可以通过检查已学知识来激起学生的求知欲,在理解和运用知识时也要及时检查以便正确地掌握,因为这是有效地进行教学必须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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