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师职业道德的功能
一、对教师工作的促进功能
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计划、教学大纲等,对教师的教育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和调节作用,但是,它们不可能包揽教师的一切教育行为,还必须有一种更灵活、更有效的,时时处处能起指导、调节与监督作用的东西,这就是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调节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两种形式来实现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够通过激发动力、评价优劣、调节行为来处理和调节各种利益关系,保证教师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育任务的圆满完成,这是教师职业道德最基本的社会作用。
二、对教育对象的教育功能
教师劳动的对象是青少年学生,尽管青少年有自己的情感、意志和主观能动性,但是,由于他们正处于生长发育期,对是非、善恶、美丑等还没有成熟的观念和切实体验,因此,青少年具有很大的可塑性。他们往往从教师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中汲取是非、善恶观念。当教师按照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时,会使道德要求具体化、人格化,从而使学生在富于形象性的榜样中受到启迪和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教师所期望学生拥有的良好思想品德,增强教师教育的可信度、吸引力和有效性。
三、对社会文明的示范功能
学生是具有多重角色的个体,他们在学校是学生,在家庭是成员,在社会是公民。学生的多重身份使教师的接触面无限扩大。教师为了做好教育工作,必然要与社会及家长打交道,以实现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统一。当教师严格遵循教师职业道德,以高尚的道德面貌出现在社会活动中时,他们的道德风貌、人格形象便会对社会各方面产生积极影响,这些都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对社会文明的示范功能。
四、对教师修养的引导功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对教师整体素质的要求高于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教师在工作岗位上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加强自身修养是教师职业道德品质的重要内容和应有要求。在教师自身修养过程中,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引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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