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育公正与小学生个性发展
坚持教育公正,是“以人为本”对小学教育的本质要求,正确地对待所有的小学生,促进所有小学生的共同发展,并不是让所有小学生步调一致,而是让每一个小学生都能在自己发展潜能的基础上,个性能够得到充分发展。
(一)分阶段教育与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分阶段教育是指在教育活动中把学生按“好、中、差”分为不同的阶段,然后依据这种阶段,给予不同阶段的学生以不同的教育资源。而因材施教则是依据每个学生的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采用适宜的教育方法。分阶段教育同因材施教的根本区别在于教育观念的不同。分阶段教育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有才能高低,因而给予学生的教育机会要按照才能的高低来分配。因材施教背后的教育观是,学生的个性发展潜能不同,因而要给不同个性发展潜能的学生提供最有利于其发展的教育机会。
(二)教育公正与小学生个性发展的辩证统一
在教育活动中,不因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背景和学生个人身心发展情况而歧视一些学生,给所有小学生提供同样的教育机会,这是教育公正的要求。教育公平也包括不同学生不同个性发展潜能得到充分开发。在这个意义上讲,“以人为本”,还包括以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潜能为本。人的全面社会文化素质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人要在社会文化素质的各个方面都获得发展。但是在这些方面的基础性发展水平上,各个方面的素质发展程度可以是各不相同的。当今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应当是全面发展和专门发展相结合的人才。专门性发展就是人的个性方面。让有审美特殊才能的人去专门发展体育竞技能力,或是让科学人才去专门发展审美能力等,都是对于人的个性发展的伤害,因而这种教育也是不公平的。即使人的同一种素质发展,不同的人发展可能性也是不一样的。譬如智力素质的发展,人与人之间也存在差异。以人为本,教育公正,也意味着承认某些学生可以发展得快一些,某些学生可以发展得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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