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据游戏的社会性特点分类
依据参与游戏的儿童之间所呈现的相互关系这一维度又可将学前儿童游戏分成以下4种。
1.独自游戏
独自游戏指儿童独自玩耍、尚没有玩伴意识时期的一种游戏情形。处于独自游戏阶段的儿童往往旁若无人玩着自己的玩具。独自游戏一般出现在出生后头两年内。儿童摆弄的客体可能反映了客体的功能及社会用途,也可能使客体的外形、位置及其性质等发生变化。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以客体为对象的游戏内容和形式越来越复杂。儿童不仅关心引起客体变化的行为,而且对客体本身也发生兴趣,动作的灵巧性与精确性也不断加强,逐渐能将自我与客体区分开来,以至产生好奇心和探究行为。
2.平行游戏
平行游戏是一种两人以上在同一空间里进行的。以基本相同的玩具玩着大致相同内容的个人独自游戏。在平行游戏中,儿童玩的玩具与周围儿童的玩具相同或相仿,儿童之间相互靠近,能意识到别人的存在,相互之间有眼光接触,也会看别人怎么操作,甚至模仿别人,但彼此都无意影响或参与到对方的活动之中。既没有合作的行为,也没有共同的目的。这类游戏正反映了2~3岁儿童游戏的社会性交往状况。
3.联合游戏
联合游戏又称为分享游戏。它是由多个儿童一起进行同样的或类似的游戏,没有分工,也没有按照任何具体目标或结果组织活动。儿童行为的社会性仅仅是同伴交往关系,而不是游戏合作关系。儿童相互之间可能交换材料,或进行语言沟通,提供和接受彼此的玩具,对他人的活动表示赞赏或否定,甚至攻击。这种游戏从表面上看,儿童之间产生了相互联系,而实际上在涉及到游戏本身的内容时,他们之间却没有共同的意愿,儿童不会使自己个人的兴趣服从小组的兴趣,每个人仍然是以自己的兴趣来游戏的。
4.合作游戏
合作游戏是幼儿后期出现的较高级的游戏形式,是一种有着共同需要、共同计划、共同协商完成的游戏活动。游戏者之间有分工、协作,有领头者,也有随从者。这种游戏具有组织意味,有明显的集体意识.有共同遵守的规则。这种游戏离不开相互的配合,一般要到3岁以上才会产生,5~6岁得到发展,反映了儿童社会性发展日渐成熟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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