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通过一些对偶故事的观察实验,揭示了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进程。把儿童的道德分为他律惑和阿律道德两种水平,把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
自我中心阶段2~5岁。是从儿童能够接受外界的准则开始的。这时期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竞区别开来,而把外在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不具有约束力。皮亚杰认为儿童在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问题。
(2)权威阶段
这一阶段6~8岁。也称作“他律期”。该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例如,妈妈不在家,一个,孩子帮助妈妈做事。打碎了一盘玻璃杯:另一个为了偷柜上的糖果吃,打碎了一个玻璃杯。让这时的儿童作判断。他往往认为前者错误更大,因为他打碎了很多的玻璃杯,而不考虑两个小孩的动机。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现实主义或他律的道德。
(3)可逆性阶段
这一阶段8~10岁。的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儿童一般都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如果所有的人都同意的话,规则是可以改变的。儿童已经意识到一种同伴问的社会关系。应当相互尊重。准则对他们来说已具有一种保证他们相互行动、互惠的可逆特征。同伴间的可逆关系的出现。标志着品德由他律开始进入自律阶段。这一时期也称作自律期,也就是自主期。道德发展到这个时期,不再无条件地服从权威。当然这个时期判断还是不成熟的,要到十一二岁后才能独立判断。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相对主义或合作的道德。
(4)公正阶段
这一阶段0~12岁。的公正观念是从可逆的道德认识脱胎而来的。他们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公正的奖惩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各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
皮亚杰认为。品德发展的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连续发展的。儿童品德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应用时加以界说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并不表明发展的连续统一体的中断。
(二)科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科尔伯格把皮亚杰的对偶故事法改为两难故事法,在道德判断的发展方面鉴别出了6个阶段。他。将这些阶段划分成3种道德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每一水平又包括两个阶段,即三水平六阶段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1)。前习俗水平
该水平儿童的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
从的利益。
(2)习俗水平
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认识处于习俗水平。阶段3: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阶段4: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自己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
(3)后习俗水平
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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