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是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因为进行教学评价,目的在于给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以客观的价值判定。如果缺乏客观性,就会完全失去意义,还会提供虚假信息,导致错误的教学决策。
贯彻客观性原则,首先要做到评价标准客观,不带随意性。其次要做到评价方法客观,不带偶然性。再次要做到评价态度客观,不带主观性。这样才能如实地反映出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业水平,并作为指导改进教学工作的依据。这就要求要以科学可靠的检测技术和方法为工具,取得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实事求是,公正严肃地进行评定。
(二)发展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着眼于学生的学习进步、动态发展,着眼于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能力提高,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教学评价应是鼓励师生、促进教学的手段,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三)整体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树立全面观点,从教学工作的整体出发,进行多方面的检查和评定,防止以偏概全,以局部代替整体。
贯彻整体性原则,一是要评价标准全面,尽可能包括教学目标和任务的各项内容:二是把握主次.区分轻重,整体性不等于平均化,要抓住主要矛盾,从决定教学质量的主导因素及环节上进行评价:三是要把分数评价、等级评价和语言评价结合起来,以求全面地、准确地接近客观实际。
(四)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应在指出教师和学生的长处、不足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使被评价者能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前进。教学评价应经常给师生以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为教学指明方向和增添前进的动力。
贯彻指导性原则,一是要明确教学评价的指导思想在于帮助师生改进学习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二是要信息反馈及时;三是要重视形成性评价,起到及时矫正的作用;四是分析指导要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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