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中学德育
内容简介
本章主要介绍了中学德育的相关知识,主要以单项选择题、辨析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考生需熟悉德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理想和传统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劳动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等。熟悉和运用德育过程的基本规律(包括德育过程是具有多种开端的对学生知、情、意、行的培养提高过程;德育过程是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交往,对学生多方面教育影响的过程;德育过程是促使学生思想内部矛盾运动的过程;德育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不断前进的过程),分析和解决中学德育实际中的问题。理解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理解影响品德发展的因素,掌握促进中学生形成良好品德的方法。理解德育原则,掌握和运用德育方法,熟悉德育途径。了解品德结构,理解中学生品德发展的特点。了解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升学就业指导等的意义及基本途径。
第二节 道德发展理论
高频考点提要
1.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2.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高频考点速记
一、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一)基本观点
皮亚杰通过一些对偶故事的观察实验,揭示了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进程,把儿童的道德分为他律道德和自律道德两种水平,把儿童的品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
自我中心阶段(2~5岁)是从儿童能够接受外界的准则开始的。这时期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环境区别开来,而把外在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不具有约束力。皮亚杰认为儿童在5岁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问题。
2.权威阶段
这一阶段(5~8岁)也称作“他律期”。该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
3.可逆性阶段
这一阶段(8~10岁)的儿童已不把准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儿童一般都形成了这样的概念:如果所有的人都同意的话,规则是可以改变的。儿童已经意识到一种同伴间的社会关系,应当相互尊重。准则对他们来说已具有一种保证他们相互行动、互惠的可逆特征。同伴间的可逆关系的出现,标志着品德由他律开始进入自律阶段。这一时期也称作自律期,也就是自主期。道德发展到这个时期,不再无条件地服从权威。当然这个时期判断还是不成熟的,要到十一二岁后才能独立判断。有人称该时期为道德相对主义或合作的道德。
4.公正阶段
这一阶段(10~12岁)的公正观念是从可逆的道德认识脱胎而来的。他们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公正的奖惩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各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
皮亚杰认为,品德发展的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连续发展的。儿童品德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应用时加以界说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并不表明发展的连续统一体的中断。
(二)教育价值
1.重视提高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
2.不阿年龄阶段的儿童需采取不同的德育方法。
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
(一)基本观点
科尔伯格编制“道德两难故事”作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工具,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了研究。科尔伯格将道德发展阶段划分成3种道德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每一水平又包括两个阶段,即三水平六阶段的道德发展阶段论。
1.前习俗水平
该水平儿童的道德观念的特点是纯外在的。他们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权威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判断好坏是非。
阶段1: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在这一阶段儿童根据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好是坏及严重程度,他们还没有真正的道德概念,服从权威或规则只是为了避免惩罚,认为受赞扬的行为就是好的,受惩罚的行为就是坏的。
阶段2:相对功利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道德价值来自对自己需要的满足,他们不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评定行为的好坏主要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9岁以下的儿童和许多犯罪的青少年在道德认识上都处于前习俗水平。
2.习俗水平
处在这一水平的儿童,能够着眼于社会的希望与要求,并以社会成员的角度思考道德问题,已经开始意识到个体的行为必须符合社会的准则,能够了解社会规范,并遵守和执行社会规范。规则已被内化,按规则行动被认为是正确的。
阶段3:寻求认可定向阶段,也称“好孩子”定向阶段。处在该阶段的儿童,个体的道德价值以人际关系的和谐为导向,谋求大家的赞赏和认可。总是考虑到他人和社会对“好孩子”的要求,并尽量按这种要求去思考。他们认为好的行为是使人喜欢或被人赞赏的行为。
阶段4: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处于该阶段的儿童其道德价值以服从权威为导向,他们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以法制观念判断是非,知法懂法。认为准则和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因此,应当遵循权威和有关规范去行动。
科尔伯格认为大多数青少年和成人的道德认识处于习俗水平。
3.后习俗水平
达到这一道德水平的人,其道德判断已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有了更普遍的认识,想到的是人类的正义和个人的尊严,并已将此内化为自己内部的道德命令。
阶段5:社会契约定向阶段。处于这一水平阶段的人认为法律和规范是大家商定的,是一种社会契约。他们看重法律的效力,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人维持公正。但同时认为契约和法律的规定并不是绝对的,可以应大多数人的要求而改变。在强调按契约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的同时,认识到个人应尽义务和责任的重要性。
阶段6:原则或良心定向阶段。这是进行道德判断的最高阶段,表现为能以公正、平等、尊严这些最一般的原则为标准进行思考。在根据自己选择的原则进行某些活动时,认为只要动机是好的,行为就是正确的。在这个阶段上,他们认为人类普遍的道义高于一切。
科尔伯格认为后习俗水平一般要到20岁以后才能出现,而且只有少数人能达到。
(二)教育价值
1.提倡民主化的道德教育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提倡的是一种公正、民主的原则。在进行道德教育时也应体现出一种民主化的教育氛围,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教育对象相互之间都应该充分地体现出一种民主,彼此之间平等信任、相互尊重,改变传统道德教育具有高低地位区别的道德教育方式。
2.遵循学生的道德发展规律
科尔伯格提出的“三水平六阶段”论反映的是个体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一般趋势。根据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每一阶段的发展都各具特点,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应遵循学生的道德发展规律,只有抓住学生每一阶段的特点,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促使学生向更高更好的水平发展。
3.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提倡民主化的师生关系,体现在道德教育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之间平等地交流,注重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变被动的学习为主动地学习。
4.采用多样化的教育方式
单一的教育方式不能吸引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实践活动中,倡导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应注重教育者的引导作用,发挥教育对象的主体作用,将多种教学方式灵活地融合在一起,同时结合学生道德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启发学生的思想觉悟,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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