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甘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其中《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考试暂由我省自行组织实施。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者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具体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分专业进行。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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